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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发出紧急通知 确保抗洪救灾期间电力生产和供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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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3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经贸委发出紧急通知
  确保抗洪救灾期间电力生产和供应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记者丁坚铭)国家经贸委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国家电力公司、各省(区、市)经贸委、电力局确保抗洪救灾期间的电力生产和供应。
  通知强调,当前抗洪救灾已进入关键阶段,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把抗洪救灾作为当前的头等任务来抓,落实抗洪抢险责任制,坚守岗位,严格有关值班制度,组织指挥好电力抗洪抢险工作。要加强电力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正常的发电和供电秩序;保证电力生产所必须的燃料、物资的运输供应,确保电站大坝安全,确保发供电、输电设备安全,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经贸委在通知中同时要求各单位顾全大局,为受灾地区防汛救灾、抗洪抢险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电力供应,保证抗洪救灾用电。要确保受灾、受渍地区迅速恢复供电,确保企业生产自救和居民生活用电;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生产自救,迅速抢修受破坏的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电力生产和供应秩序,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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