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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粮价机制——访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王春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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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3
第2版(经济)
专栏: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完善粮价机制
  ——访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王春正
  本报记者 张毅 高云才
  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粮食价格始终是一个重要的敏感的话题。粮价的波动直接关系到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如何通过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新的价格机制会对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产生什么影响,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王春正。
  记者:价格是调节粮食市场供求的重要杠杆,一个科学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对于合理引导粮食生产、稳定粮食市场至关重要。国务院召开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指出,要建立政府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粮食价格机制,这个机制包括哪些内容?
  王春正: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是整个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采取的对定购粮和政策性销售的城镇居民基本口粮实行政府定价,对其余部分实行市场调节的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粮食市场的变化,也不利于国有粮食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现了亏损就要国家财政补贴或拖欠银行贷款形成亏损挂账。因此,这种价格机制必须进行改革,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粮食价格机制。
  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防止市场粮价暴跌,以保护生产者积极性。二是保持城镇居民基本口粮销售价格的相对稳定,防止市场粮价暴涨,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三是正确处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兼顾财政的承受能力。
  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是:(1)在正常情况下,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粮食企业按市场价格经营粮食。(2)当市场粮价过度波动时,政府主要依靠储备粮的吞吐等经济手段,调节粮食市场供求,促使粮食价格合理形成,保持粮食价格相对稳定。(3)国务院制定粮食收购保护价和作为调控目标的销售限价的原则;省级政府制定主要粮食品种收购保护价和作为调控目标的销售限价的具体水平,并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备案,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平衡衔接。
  记者:在粮食市场供略大于求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农民在补偿粮食生产成本外,还能够获得适当收益?如何确定粮食收购的保护价?
  王春正:在粮食市场供略大于求,当市场粮价下跌至接近或低于保护价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并留足自用和自储粮食后出售的余粮,促使市场粮价回升到合理水平。这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生产者利益的重要措施。制定粮食收购保护价要能够补偿农民生产粮食的成本,并使农民得到略低于正常年景的适当收益。同时,制定保护价还要兼顾财政的承受能力。因为,在按保护价收购时,一般是丰收年景,市场粮价较低,收进的粮食要储存起来才能拉动市场价格合理回升。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执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会使经营周转粮库存增加,发生超正常库存粮食的利息、费用增加,需用财政筹集的粮食风险基金来弥补。所以财政承受能力的大小,也是制定粮食收购保护价水平时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粮食收购保护价具体水平由各省级政府制定,这是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粮食生产、消费、市场情况都存在较大差异,不可能全国规定一个保护价水平。
  记者:由地方政府制定收购保护价具体水平,可能更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不过,不同的粮食生产区域粮食价格水平会有差距,是否容易造成地区之间粮食的不正常流动?为了有效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如何进行衔接、平衡和监督?
  王春正:不排除这种可能,比方说,粮食从低价位地区流向高价位地区,势必增加高价位地区粮食收购储存的压力,并且造成地区间农民利益上的差别,引发一些新的矛盾。因此,各地区在制定和实施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时,要主动与毗邻的相关省份进行衔接。最近一些夏粮产区在制定小麦收购保护价时,已主动进行了衔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要及时了解各地研究制定粮食收购保护价的情况,必要时对不同地区之间粮食收购保护价进行平衡衔接,并加强粮食保护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记者:确定销售限价的依据是什么?粮价波动时,政府怎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王春正:作为调控目标的粮食销售限价的具体水平,由省级政府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原则,按照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保持粮食销售价格特别是居民口粮销售价格相对稳定的要求来确定。这条规定主要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应当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基本口粮消费在居民消费中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居民对粮价变动的承受能力明显增强。但粮价上涨过高,会引发肉、禽、蛋、蔬菜等副食品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利于物价总水平的稳定。防止粮食销售价格过多上涨,主要靠经济手段。当市场粮价涨至接近或高出作为调控目标的销售限价时,政府及时入市抛售储备粮,增加有效供给,平抑市场粮价,促进市场价格回落到合理水平。另外,还可通过国际市场适当调节国内市场余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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