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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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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3
第11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读者点题

  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本报记者 杨雪梅
  一位中学班主任向我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他们年级的一个男生穿了一双外国名牌气垫鞋,第二天,同一年级有十几个男生穿了同样品牌的鞋,在以后的日子里,越来越多的同学买了这种鞋子。据说这种鞋一双要500元左右。一般的家长也许觉得孩子们的攀比心理是可以理解的,不必大惊小怪,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少年审判组组长、全国三八红旗手、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尚秀云却认为,从简单的比吃比穿比花钱,很可能会发展到偷窃、抢劫,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正是这种盲目的攀比心理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逐年增长。
  一般来说,少年犯罪和失去父母的爱或缺衣少食的贫困年代有关系。我们很难想象在当今社会,一些被父母宠爱有加的“前程似锦”的独生子女会成为未成年人犯罪队伍的组成部分。尚秀云从她的办案经历中发现,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有这样几个需要引起社会关注的特点:一是少年犯罪低龄化。一般少年犯罪的高峰年龄在17岁左右,但随着儿童的日渐早熟,14至15岁犯罪的人数在不断地递增。二是未成年人犯罪多是共同犯罪。这种犯罪的小团体少则两人,多达十几人,团体中的大多数是初犯、偶犯,没有前科。第三,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是在校学生,其中不乏学生干部和学习成绩优异者。他们的犯罪多为一时冲动,有预谋的较少,主观动机也很单纯。有一个男生撬了6个保险柜,偷窃1万多元,只是用来买各种游艺机和游艺卡。第四,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50%为侵犯财产罪,偷窃、抢劫是最常见的犯罪行为,他们的犯罪并不一定会对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第五,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数十分聪明,领悟能力好,运用合适的教育方式是可以改造好的。
  任何一个父母在表达他们对孩子的期望时都不会吝啬那些美好的词汇,任何一个社会都愿意为未来培育一大批合格的接班人。但新一代不可能在温室中成长,他们总要接触五彩缤纷的世界,问题是我们所处的世界为他们准备了什么。尚秀云认为,传媒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尤其是电视台播放的一些影片所宣扬的暴力、情爱观念刺激了孩子的摹仿欲望,他们处在缺乏判断是非能力的年龄段,极易误入歧途。很多孩子想当英雄,想出名,又找不到合适的途径,便学着电视镜头做“神偷义盗”。分布在大街小巷的各类游艺厅、歌厅、台球厅、录像厅本是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但一些经营者为了赚钱,无视有关规定,任由一些自控能力较差的孩子流连其中。很多做父母的一味满足孩子的不当需求,放松了对孩子的素质教育,使他们在优越的环境中养成了自私、自负等不利于健康成长的品质。
  尚秀云强调说,很多父母非常爱自己的孩子,但缺乏爱的手段和能力。有的父母每天忙着挣钱,是为了让孩子将来接受最好的教育,但在孩子最需要关心和引导的时候,他们不在身边。她举了这样一个有代表性的例子。有一对高级工程师夫妇,都是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科学家。他们有一个聪明健康的儿子,对儿子的过分期望使得他们对儿子百依百顺。儿子崇拜希特勒,想要一面纳粹旗,母亲不但没有对孩子的不良喜好进行批评,反而在四处寻访未果后,亲手缝制了一面,挂在儿子的房间。后来这个孩子犯了私藏枪支罪,这是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心理学家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得比较早,自我意识强,精力比较旺盛,好奇,好动,但父母和家庭偏偏扼杀了他们的自主意识,孩子的什么事情一概大包大揽。可以说,一些孩子根本没有机会按自己的意愿去做事情,这无形中诱发了他们的反叛心理和越轨倾向。
  作为我国第一代从事少年刑事审判的法官,10年中,尚秀云审结少年刑事案件几百起,帮教了一大批失足少年。经她帮教的少年,有的考上了北大、清华等大学,有的考取了研究生,更多的成为有一技之长的对社会有用的专业人员。经过多年的摸索,尚秀云认为未成年人的犯罪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全社会齐心协力来挽救他们,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不要让他们因为“一失足”而真的成“千古恨”。很多国家都有专门的少年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刑事审判制度,把未成年人的犯罪与一般的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同时,她认为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缓刑监管体系,为犯罪少年的改造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事实证明,建立适合少年的专门司法制度会大大减少未成年人的重新犯罪率。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待建立完整的体系。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也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挽救了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了一个家庭,而多一个幸福的家庭,社会就多一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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