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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湖南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 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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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4
第1版(要闻)
专栏:

  河南湖南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
  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
  本报郑州6月3日电 记者李杰报道:夏收在即,面对库存继续增加,仓储能力严重短缺的巨大压力,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粮食部门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夏粮按保护价敞开收购。
  河南省今年全省预测小麦总产可达220亿公斤左右,农民卖粮的积极性将进一步高涨。而目前全省总库存已达181亿公斤,仓储短缺的矛盾突出,粮食部门敞开收购夏粮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河南省委、省政府强调在教育农民留足口粮、种子粮、饲料粮及储备粮,鼓励农民多储粮,防止卖“过头粮”的同时,继续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中余粮的政策,要求粮食部门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压级压价、不给农民“打白条”,除农业税外,粮食部门不准代替任何单位代扣代缴各种款项。与此同时,各级粮食部门积极备仓,扩大仓容。他们采取调销、腾库、移库集并、租用社会仓库等办法,已解决仓容达15亿公斤的备仓。他们还筹措资金1亿多元,建起了仓容40多亿公斤的露天垛和土堤仓。
  本报长沙6月3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多方筹集仓容,坚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价粮。今年1至4月,全省收购农民余粮5.265亿公斤,比上年同期多2.43亿公斤,多入库85.7%。最近,省政府决定,由省、地市财政拿出2000万元,用于贴息,由农发行发放贷款2亿至2.5亿元,解决维修旧仓、扩大仓容所需资金。
  5月18日,省政府再次发出关于顺价销粮的紧急通知,并在全省实行统一行动,按省政府规定的零售价挂牌销粮,标一早籼米按订购价收购的每市斤不低于1.2元,按保护价收购的不低于1.05元,中晚籼米分别不低于1.3元和1.15元。同时,省政府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个体私营粮商、国有粮食部门以外的经营单位均不准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只能在县以上粮食批发市场采购,并严格实行粮食批发准入制度,各地内销外调粮食凡达不到顺价要求的,立即停止销售;顺价到位后,各地促销空仓,接纳新粮。省政府还宣布:一经发现降价亏本倾销的现象,要追究所在地行署和州市、县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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