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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北等省灾区信用合作社发放贷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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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1-27
第2版()
专栏:

湖南湖北等省灾区信用合作社发放贷款
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不完全的统计,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四省和武汉市灾区的九千多个信用合作社,从六月份起到十月份止,除代人民银行发放了一批生产救灾贷款外,自己发放贷款五百多亿元。这就有力地支持了灾区人民生产自救的开展,打击了乘机抬头的高利贷活动。湖北省咸宁县高湖乡贫农胡明贵在受灾以后借高利贷十万元,期限两个月,月息高达百分之二十五。高湖乡的信用合作社了解到这一情况以后,就贷款给他,帮他解除了高利贷债务关系。浠水县延年乡农民冯克华在防汛救灾最紧张的时候患了重病,延年乡信用合作社马上贷款给她治病。过去不愿把钱存入信用合作社的冯炳国,看到这种情况以后感动地说:“信用合作社真是为我们办事的,防汛这样紧张,还这样关心社员的困难。”他便把六十万元余款存入了信用合作社。荆江县双河乡信用合作社通过支持生产救灾工作,新吸收社员八十四人,吸收股金一百六十多万元。  (宣金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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