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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局联合检查消防安全 落实消防责任制 预防重特大火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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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九部委局联合检查消防安全
  落实消防责任制 预防重特大火灾
  本报北京6月3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李岚清副总理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预防重特大火灾,不断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公安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监察部、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文物局等九部委局联合组成四个检查组,从今日起将对京、沪、津、渝、冀、内蒙古、黑、辽、皖、苏、桂、湘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地政府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和李岚清副总理指示精神,结合宣传贯彻消防法,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抽查消防水源、消火栓建设、管理情况;抽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广播电视以及大专院校等部分重点单位、部位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建筑消防设施与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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