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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落实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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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5
第2版(经济)
专栏:

  四川落实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
  本报成都电 记者罗茂城报道:四川省委、省政府最近决定,多方筹集资金,从7月1日起,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过去拖欠的养老金逐步补发。
  落实资金,是解决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关键措施。四川省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基金的缴费比例,由企业工资总额的1%提高到3%,其中个人缴纳1%,企业缴2%,新增加的全部收入和原征收基金的一部分都将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各级政府要把个人所得税新增部分、当年收入预算的超收部分,以及压缩的会议费、通讯费、招待费、出国经费、购车经费等,都要重点用于解困和再就业。四川省决定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问题,力争每年实现分流安置和再就业人数大于当年新增下岗职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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