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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犯钟旺兴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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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7
第2版(要闻)
专栏:

  抢劫罪犯钟旺兴被判死刑
  新华社广州6月5日电(贾文军、张国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曲江县城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宣判抢劫罪犯钟旺兴死刑,并立即执行枪决。
  1997年12月13日下午2时许,钟旺兴携带刀片窜上一辆由韶关市区至仁化县的出租客车。当车行至曲江县犁市镇路段时,钟旺兴用刀片割烂一名乘客的裤子口袋,盗得人民币30余元。钟旺兴的行为被同车的广东省军区通信站有线电话连女战士邱玲发现并当场制止。钟旺兴跳车逃跑时,被失主抓住。这时途经这里的与钟旺兴同村的钟建云等6人(均另案处理)见状即围住失主进行殴打,钟旺兴又冲上客车,用拳头夹住刀片向邱玲头部、面部猛打数拳,然后下车逃离。邱玲右面部及右手被割伤,右耳听力严重下降,属重伤。
  钟旺兴曾因扒窃被送劳动教养。韶关中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钟旺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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