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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粮食流通体制究竟怎么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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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8
第2版(经济)
专栏:

  现行粮食流通体制究竟怎么了
  木人
  今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上朱镕基总理明确指出,我国现行的粮食流通体制已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的时候。并强调当前搞好粮食流通工作的重点是坚决执行“敞开收购,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政策。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粮食系统的一部分干部职工,对此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模糊认识。
  毫无疑问,我国国有粮食企业,不仅在过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就是当前在稳定市场粮食供求方面,也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其在机制方面的种种弊端日益显露,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回顾近几年来我国在粮食歉收和丰收两种不同的情况下,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更能说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1993年,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在条件很不具备的情况下,实际上实行了粮食购销“放开收购,放开价格,放开市场”的“三放开”政策。这一政策,很快在当年粮食歉收、粮源紧缺的情况下,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大批私商蜂拥农村,抢购粮食,哄抬粮价,有的甚至站在田头圈地买青苗;而我们不少国有粮食企业,放弃了粮食流通主渠道的职责,非但没有积极入市抛售粮食,以增加市场供给,相反却逆向操作,一方面跟着私商抬价收购,另一方面又趁机提价销售;结果造成粮价暴涨,并带动与粮食相关商品的价格大涨,城镇居民怨声载道。为此,国家在三令五申严禁私商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的同时,动用国家储备粮达200亿公斤敞开平价销售,才平抑了粮价,稳定了市场。
  然而,自1995年以后,我国粮食生产取得了历史罕见的连续三年丰收,粮源丰裕充足,粮食购销出现了新的情况。粮食多,这原本是天大的好事。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粮食流通主渠道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本应积极入市收购,以增加市场需求,抑制粮价下跌,但不少国有粮食企业又重犯逆向操作的错误,不仅未能贯彻好按保护价(农民得以保本微利)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而且还低价亏本销售粮食,加上大量私商乘虚而入,违反政策直接到农村大量压价收购粮食,导致去年以来粮价大跌。主要粮食品种,如小麦、稻谷的价格,1997年6月的市场价比1996年下跌幅度在30%左右,农民每公斤粮食少收0.4—0.6元,增产却不能相应地增收,部分粮价下跌幅度更大的地区,增产还可能减收,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最近,一些从事粮食体制改革工作的同志,到一些省区就粮食的购销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他们与大量粮站粮库的干部职工、农户以及个体粮食加工厂老板、私人粮商进行了交谈,所调查的情况翔实有据,令人震惊,足以为“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作注解。
  在引述调查情况之前,有必要让读者先了解几个宏观数据,以助于认识所反映问题的可信性和危害的严重性:
  全国国有粮食企业当年新增亏损挂账:1996年为197亿元,1997年为480亿元,1998年一季度为270亿元。
  如果要问,亏损金额何以如此之巨?下面所述调查的事实或许是有说服力的。
  一、粮食部门拒收限收,私人粮商大量收购
  某省两个地区五家私营米厂老板一致谈到,今年4月份之前,邻省大量运来去年产的中晚籼稻,到厂价(即收购价加上运费等杂费)每50公斤只有58—60元,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每50公斤66元左右的保护价。经对提及的“邻省”初步核实,有些县粮食部门基本未执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私人粮商横行乡里,大批大批的粮食经私商转手运往各地。另在某县农村,当调查人员向几位农民问及有无私商收购他们的粮食时,他们都说:“多的是,没有人管这事。”在同一县,当“假粮商”(调查人员)询问真粮商能提供多少原粮时,他们拍着胸膛说,只要有资金,有人要,我每天弄个几十吨没问题。显而易见,如若当地粮食部门确实是在敞开收购了,农民怎么可能以大大低于保护价的价格把粮食卖给私商呢?私商又怎么可能掌握如此充足的粮源呢?
  敞开收购干扰多,农民卖粮怨声大。在与农民交谈中,不少农民反映,有些粮食部门,说起来是敞开收购,但是,环节多,手续繁,脸难看,话难听,而且排队时间长,虽然保护价比私商出的价高一些,但由于有的农民等着用钱,不如卖给私商方便省事。如:粮食收购部门违反规定代扣或乡村干部在粮站坐收“统筹提留款”;水分略高一些,就叫农民自己拉回去晾晒;自然杂质多一些,也简单以不收了事,而不是提供必要的方便农民、有利收购的服务措施。有的地区收粮发预约收购卡,但一部分卡并没发给农民,而是控制在一些乡村干部和粮站职工手里,这些人借机四处收购低价粮,然后凭卡按保护价卖给粮站,价差落入个人腰包。有的县甚至出现倒卖预约卡的现象。
  个别粮食收购企业唯利是图,执行政策阳奉阴违。如某县粮食部门,让自己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同私商一样直接到农村低价收购粮食,然后以保护价卖给粮站,差价作为劳动服务公司收入。还有的粮站以下岗职工分流名义,给职工提供资金(5000—10000元不等),让他们以个体私商身份到农村收购粮食,差价由粮站和个人分享。
  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是稳定市场,稳定粮价,保证粮食企业能够顺利销售、扭亏为盈的基础,是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必须采取的措施,也是我国当前粮食购销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们有些国有粮食企业置国家大局于不顾,唯一己小利是图,自行其是,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二、国有粮食部门逆向操作,亏本销售
  虽然个体私商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的问题在一些地区相当突出,然而,实事求是地说,由于私商毕竟受资金、运输等方面的限制,国有粮食企业的优势是他们难以企及的,市场主要粮源总还是掌握在国有粮食企业手中。如若国有粮站、粮库、加工厂能坚持顺价销售(收购价加上合理费用),私商收购的粮食数量毕竟有限,私商绝不可能操纵得了市场粮价,粮价也绝不会如此之低,而且是低得实在不合理。可令人遗憾和痛心的是,不少国有粮食企业的做法简直可以说是监守自盗,亏本销售拿回扣,便利私商赚大钱。
  在某一地级市,据该市粮食局有关人员介绍,今年1—4月份全市共销售2.55亿公斤粮食,其中3/4是原粮,累计亏损达5700万元,平均每公斤亏0.2元还多。某县以在沿海地区租借仓库储存粮食的名义,实际上把粮食大都低价销售。仅以该县租借一地为例,去年以来所储的600万公斤粮食,至今已按每公斤1.16—1.26元全部销售出去,每公斤亏0.30—0.40元。类似名为借仓储粮,实际低价销售的情况,据反映相当普遍。如此亏本销售的亏损额及收储费、运杂费、租金等,全部列入亏损在农业发展银行挂账,结果造成大量粮食收购贷款逾期不还,国家粮食收购贷款规模的扩大远远高于粮食生产增长的比例。
  那么,亏本售粮主要是卖给谁呢?答案是:私商。调查组所到县镇,私人粮食加工厂星罗棋布,到处都是,某县一个镇上就有20多家。调查人员与该镇3个个体加工厂老板交谈,其中有两个老板承认都是从国有粮站购买低价小麦和稻谷。另一地区一个私人米厂去年加工了3000多吨粮食,这个厂的老板在和乔扮粮商的调查人员谈交易时透露:农民散户卖粮零打碎敲,数量有限,解决不了大问题,我大都是低价从粮站买来的。试问:粮站有关人员如果不拿回扣,怎么可能低价卖给私商呢?由此,现在出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怪现象:私营加工厂人少费用低,出厂米价本来就比国有企业加工的低得多,可是竟然还有国有粮食企业亏本供给他们低价原粮,国有企业加工出厂的米价自然更无法与私商竞争,粮食当然卖不出去,但有些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一些负责人却还过得挺好。其原因就是:亏损挂在银行,回扣占为己有。
  以上这种国有粮站、粮库低价销售的情况究竟有多少,实在难以妄作结论,也难以作准确的量的统计。但是,前面所述去年加上今年一季度,新增亏损挂账共计750亿元的惊人数据,不难想象这种情况严重到了何等程度。虽然粮食企业亏损挂账还有其它原因,但是,这一原因无疑是最主要的。而之所以低价销售的亏损额能得以在农业发展银行挂账,粮食系统在收购资金与其他财务收支的“大锅饭”机制,则是根本症结所在。
  应当指出的是,在调查过程中,所接触的大多数对象都一致反映,自今年5月初以来,市场上的粮源比过去紧多了,原粮和成品粮的价格都有明显回升,个体粮食加工厂想从国有粮站买低价粮也感到困难了。这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正说明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所强调的“敞开收购,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政策开始见效了。
  除以上情况之外,调查人员还听到不少其他方面违法违纪的反映,如关于政府部门、粮食企业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盖大楼、上项目、挥霍浪费,以及有些县政府在国有粮食企业年年亏损、债台高筑的情况下,仍然强令国有粮食企业每年上交几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给财政的做法。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是根据在基层实地调查的部分情况,从粮食购销环节的一个侧面,说明现行粮食体制存在的某些问题的危害性、严重性以及对这一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非是对粮食体制整体作全面评价,更没有任何否定国有粮食企业历史功绩、现实作用以及广大粮食系统干部职工作出积极贡献的意思。想来,也不至于引起此种误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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