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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灰色收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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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08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警惕“灰色收入”
  祖丁远
  哈尔滨国际贸易商城经济大案中,挖出了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朱胜文。专案组在朱胜文家中搜出价值二百余万元的钱物。这些钞票有的藏在床下和地毯下面,有的放在沙发后面,有的搁在花瓶中,有的竟装在粮袋中堆在阳台上……
  一个副市长哪来这么多钱?在收审期间,朱胜文自己写了篇题为《我的灰色收入》的自述:逢年过节或开业庆典,或有病住院,别人送来钱物,是对他的一点意思,他认为算不上收受贿赂,也就心安理得地收取。先是一点一滴,后来“意思”越来越大。在他住院期间,有人送来一个红包装的竟是三十万元。朱胜文认为,这些钱物是他的“灰色收入”。何谓“灰色收入”?查遍辞书,没有查到这个条目。经多方探询,有人说国家公务员除合法收入外,额外得到的钱物统称为“灰色收入”。一个副市长除了国家发给的工薪、奖金外还有这么多的“灰色收入”,真叫人不敢相信,但又使人不能不信!怪不得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腐败现象在某些地方愈演愈烈。
  这个副市长只不过是一个典型。友人来信说,某市书记夫人在车祸中丧生,书记受重伤后住医院抢救脱险,方方面面来看望、慰问的“意思”达百万元以上。“灰色收入”的规模于此可见一斑。
  “灰色收入”手段隐秘、形式多样,对意志不坚定的干部诱惑性、腐蚀性很大,甚至成为一些贪官污吏搞腐败的托词。朱胜文振振有词大谈自己只不过是拿了“灰色收入”,对自己严重的罪行轻描淡写,就是一例。朱胜文的自述给人们提出的警示是,一点一滴地接近“灰色收入”,接受“灰色收入”,是走向腐败的入口。看起来,“灰色收入”使某些意志不坚定的领导干部增加了收入,实质上却是在腐蚀、吞噬他们,使他们发黑、变质、烂掉!
  提供“灰色收入”与接受“灰色收入”的人形成一个链条,污染社会风气。问题的严重性也在这里,如果不对“灰色收入”进行治理,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不是没有治理“灰色收入”的法规,但是,有的部门有效,有的部门无效;有的干部凛然正气,一尘不染,有的干部粘粘糊糊,愈陷愈深。看来,关键还在领导素质,在管理机制,在其是否有可操作性。尤其重要的是要警惕“灰色思想”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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