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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越权豁免欠税 财政部发出通报批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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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12
第2版(经济)
专栏:

  砀山县越权豁免欠税
财政部发出通报批评
  据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韩振军)安徽省砀山县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擅自越权豁免企业欠税1316万元,最近受到财政部通报批评。财政部还向安徽省政府通报了情况,建议按规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经查,砀山县委、县政府1997年9月17日下发了《中共砀山县委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其中越权规定“企业长期欠缴的地方税金及政府借款,确实无力归还的,经企改指挥部批准,予以减免或转为对企业的投资”。据此规定,砀山县企业改革指挥部批准改制中的砀山县酒厂将欠缴的消费税786万元、增值税530万元转作企业的国家股本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国务院多次强调地方政府和部门不许擅自决定减免国家税款。砀山县委、县政府在企业改制工作中,擅自批准将欠税转为国家股本金的做法,属明显的越权免税行为,违纪性质是严重的。在检查组的敦促下,砀山县委、县政府已经纠正了豁免欠税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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