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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企业逃废债务 银行贷款有去无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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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12
第2版(经济)
专栏:

  泉州企业逃废债务
银行贷款有去无还
  据新华社福州6月11日电(苏杰、戴梅影)近年来,福建泉州中级法院在审理大量的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发现,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事件屡屡发生,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许多银行收贷无门,不良信贷资产越积越多。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7年底,泉州市逃废银行债务达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多达110家,其中逃废千万元以上的有6家,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有2家,合计涉及贷款本金27378万元人民币,拖欠利息12030万元人民币。此外,外汇贷款375万美元、856万港元本息均难收回。
  根据有关专家分析,泉州地区形成企业大规模逃废银行债务的主要原因有:一、近年来许多企业纷纷转换经营机制,在实行合资、租赁、转让、出售过程中,银行债务未得到落实,形成废债,这方面尤其以国有企业为主。二、一些企业多方借债,负债过大,造成资不抵债;或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三、企业挪用贷款投资他处。四、少数企业有金融诈骗行为,给银行造成损失。据统计,1997年泉州地区发生贷款诈骗案3件,金额达1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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