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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督导力度 逐省进行检查 要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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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12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加大督导力度 逐省进行检查
  要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本报北京6月11日讯 新华社记者王黎、本报记者董洪亮报道:教育部日前对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作出安排,将加大教育督导力度,逐省进行检查,配合地方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克服困难,确保教师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这是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就教师工资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指出的。
  关于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的基本情况,张保庆说,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就全国来看,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开始于80年代末。到1994和1995两年,曾发展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一贯高度重视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在他们的关心、推动下,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果断的措施,使以“数额大、范围广、时间长”为特征的拖欠教师工资的形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不少地区又相继出现了新的拖欠。关于拖欠的具体情况,教育部(包括原国家教委)虽多方进行调查、了解,仍难准确掌握。原因是由于不少地方不反映情况、不上报拖欠数字。1997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为此下发了国办发27号文件,规定“解决拖欠教师工资的责任在政府部门”,明确了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财政、教育、人事、计划等部门积极参加,督察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拖欠教师工资情况报告制度,每年7月底和年底分两次将拖欠教师工资情况报财政部,由财政部汇总后报国务院办公厅,抄送国家教委、人事部、国家计委”。
  文件下发后,黑龙江、海南、安徽、湖南、湖北等已提出了贯彻落实文件的方案。北京、天津、上海、西藏、云南、贵州、新疆、宁夏、浙江、福建、江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较好地解决了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但各地很不平衡,在部分省、自治区仍有拖欠问题,极少数省拖欠数额超过1亿元,个别经济较发达的省份也发生了拖欠现象。
  他分析说,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区的领导认识不到位,没有下决心认真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地方在财政方面,暂时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这些地方,不仅拖欠教师的工资,而且也拖欠其他公务员的工资;还有一些省、自治区,没有依法进行管理,迟迟建立不起有效的保障机制,财政体制也未理顺,致使财政收入进度滞后、农村教育费附加没有征足用好。
  张保庆指出,虽然就全国而言,发生拖欠教师工资现象的地区不是多数,拖欠的工资额也只占教师工资总额的一小部分,但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同党和国家尊师重教的方针背道而驰的,是同全国正在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大局不相容的,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教师的生活、教学秩序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希望各地能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1997年国办发27号文件和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科技经费预算安排和确保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的通知》的精神,坚决制止、纠正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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