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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促进两岸农业合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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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10
第11版(香港和澳台侨)
专栏:

  漳州 促进两岸农业合作
  本报讯 福建省漳州市近日出台了《加快海峡两岸(漳州)农业合作实验区建设若干规定》,将对台商实行“四个优先、四个放宽”的政策,加大吸引台资的力度。据漳州市农委的有关人士介绍,去年7月漳州市经有关部门批准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为漳州发展对台农业提供了新契机。去年年初至今,漳州新批准农业台资项目78个,合同台资额1.02亿美元,分别占历年累计批准数、合同台资额的19%和23%。
  (吕振亚 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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