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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作为食品的鲨鱼软骨素,却偏要把它说成治癌、抗癌的灵药——虚假广告真骗人 食品怎能当药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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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15
第11版(经济生活)
专栏:警钟长鸣

  明明是作为食品的鲨鱼软骨素,却偏要把它说成治癌、抗癌的灵药——
虚假广告真骗人 食品怎能当药卖
  罗伟
  “鲨鱼软骨素——人类抗癌、防癌、治癌的新希望。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特别推荐……”1997年9月5日,北京市东城工商局检查人员在同仁医院门外查获散发印有这样内容的印刷品广告。发现这份广告问题很多,立即立案调查。原来是浙江省乐清市妇女保健品公司,打着一部队门诊部旗号,将进口食品“鲨鱼软骨素”宣传为具有抗癌、防癌、治癌的“灵丹妙药”。
  1996年11月,浙江乐清公司与山东新光医疗保健品公司合作销售美国鲨鱼软骨素。为了打开北京的销路,乐清公司与北京一部队门诊部签订协议,由门诊部提供场所,该公司支付两名医生的工资和15%的管理费,推广应用美国鲨鱼软骨素。该公司还与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科技部签订协议,进行鲨鱼软骨素的实验验证工作,在未有实验结果的情况下,乐清公司就在印刷品广告中印上“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特别推荐”。1997年7月,该公司回浙江印刷了6000余份鲨鱼软骨素治癌抗癌的广告带回北京,雇佣人在各大医院门口散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局(96)第80号文件可以判定,鲨鱼软骨素是食品而不是药品。而乐清公司在广告中将其说成是人类抗癌、防癌、治癌的新希望。这份广告中只字未提乐清公司,使人一看就以为是部队门诊部肿瘤科在宣传鲨鱼软骨素抗癌治癌,且是鲨鱼软骨素北京的总代理。
  而据门诊部负责人讲,在双方签订协议时,没有考虑到广告宣传,所以协议中没有写,当门诊部的工作人员看到许多患者拿着印刷品广告来买药才发现。他们要求乐清公司不用该门诊部的名义,删除“我院系美国进口原装——鲨鱼软骨素的北京总代理”等字样。
  这份印刷品广告还贬低了目前医学上对癌症的化疗、放疗以及外科手术等治疗方法,说这些方法针对性不强,不能有效地杀死癌细胞还大量损伤健康细胞,破坏免疫系统,给病人带来治疗上的痛苦等。在抗癌、防癌、治癌的幌子下,仅两个月的时间,在该门诊部就售出了100多瓶。
  北京市工商局规定发布印刷品广告的内容要经北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而乐清公司则属擅自印刷广告。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药品广告不得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和有效率;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药品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根据乐清公司的违法事实,东城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以5万元的罚款。
  门诊部给患者开的不是药品而是食品,明显不合乎医院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乐清公司提供的山东卫生行政部门的采购食品索证备案单明确写道,同意山东省范围内销售,按照此单也不应该签订在北京销售合同。
  目前,保健品和药品市场还比较混乱,有的经营者不择手段,利用癌症病人及家属治病心切的心理,用贬低同类商品或者服务、虚假宣传误导、欺骗病人及家属消费者,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正确区分保健食品和药品,对打着部队、医院招牌,宣传有效率、治愈率的,没有药品批号,吹得天花乱坠的广告不要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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