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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工作领域 维护合法权益 共青团权益工作成效明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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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1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拓展工作领域 维护合法权益
  共青团权益工作成效明显
  本报北京六月十五日讯 记者董宏君报道:共青团十三大召开以来,全团权益部门紧密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和团的工作重点,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断拓展维权工作领域,全团权益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我国八千多万流动人口中,青年约有六千五百万人,约占流动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一点八。一九九七年六月,团中央会同中央有关部委共同实施全国城市社区“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计划。目标是在全国建立一千所民工学校,每年在社区中对一百万名外来务工青年进行必要的文化、劳动技能、职业道德、法律常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外来务工青年的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务工地生产生活秩序的自觉性,维护外来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培训采取定点办学和流动办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利用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有利时机,以“志愿讲师团”等形式建立师资队伍,深入外来务工青年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开展培训。北京、上海、杭州、南京、深圳、福州等地的百万青年民工,开展了以“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说粗话,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横穿马路”为内容的“百万外来务工青年讲文明、树新风大家一起做”签名活动;全国十万保安系统的外来务工青年利用业余时间,在城市的交通干道设立了千余个宣传站,维护交通秩序,宣传交通安全;建筑行业的外来务工青年在五百个大型建筑工地及周边地区养护绿地、清理卫生死角。
  截至今年五月,全国各外来务工青年较为集中的城市已经建立各类培训学校(站、点)一千多所,培训外来务工青年一百多万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外来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为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而团中央会同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司委等部委共同实施的旨在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明天行动”以及“保护明天阳光夏令营”、“保护明天少年儿童食品用品监督”、“中国保护未成年人爱心计划”、“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杰出(优秀)公民”评选等系列活动,则极大地调动了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积极性。
  几年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制定了地方青少年保护法规,二十多个省份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有的还形成了省、地、县三级保护网络,优化了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同时,各级团组织通过构建、完善青少年法律服务体系,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许多地方团委建立起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青少年法律心理咨询中心,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为他们排忧解难。部分省级团委和司法厅还联合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处,迈出了构建青少年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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