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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大执法检查组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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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12
第4版(要闻)
专栏:

  认真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人大执法检查组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本报北京6月11日讯 记者江山报道: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税收征收管理法》执法检查组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汇报,部署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听取了汇报,并就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2年9月4日颁布,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1995年2月28日修订。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对于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协调征纳关系,促进税收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和税制结构等发生的很大变化,纳税主体和利益格局多元化,从税源管理的机制,到执法手段的适用面以至处罚的广度和力度等方面,给税收征管带来新的问题、新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新税制总体效能的发挥。
  田纪云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他说,税收征管法在执行过程中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徇私枉法的现象。现在税收工作在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税收征管法执行的好坏不仅是一个财政问题,多收少收几个钱的问题,它还关系到维护税收法制的严肃性,关系到维护经济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问题。因此,对这部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分必要,检查工作一定要做好。田纪云指出,执法检查过程中要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既要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又要采取个别走访、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实际,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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