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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会议发表第一次会议公报 第二次会议在十一月三十日继续举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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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2-01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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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会议发表第一次会议公报
第二次会议在十一月三十日继续举行
【新华社三十日讯】塔斯社莫斯科二十九日讯: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讨论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莫斯科欧洲国家会议发表会议公报: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三时,讨论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欧洲会议在莫斯科托尔斯泰大街苏联外交部大厦开幕。
参加会议的有苏联、波兰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会议。
苏联代表团团长莫洛托夫宣布会议开幕,并致开幕词。会议在波兰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团团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简短发言之后,一致通过决议:以有代表团出席会议的国家为会议成员国来举行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欧洲国家会议。
会议在维·米·莫洛托夫主持下首先解决了关于进行会议的组织问题。
接着苏联代表团团长、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苏联外交部长维·米·莫洛托夫讲话,波兰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约瑟夫·西伦凯维兹也讲了话。
下次会议在十一月三十日下午三时举行。
【新华社三十日讯】塔斯社莫斯科三十日讯: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会议三十日举行第二次会议,担任主席的是波兰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团长西伦凯维兹。
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代表团团长西罗基总理第一个就所讨论的问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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