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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三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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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20
第8版(副刊)
专栏:路边拾翠

  回乡三难
  王兆军
  思乡并非中国人独有的习惯,外国人一样有强烈的思乡情怀,说它是人类的通病也未尝不可。与西方人一起讨论文化冲突时,常常使用一个词语:思乡病,即homesick。祖国是另一层意义上的故乡,所以也可以作思乡来看。
  人为什么常要思乡呢?除了人体科学上的某些原因外,我所知道的是如下三点:一是要品尝少时熟悉的环境。故乡可以让人重见童年少年的情景,寄托许多想望,发现当前生活里的许多缺失,也可以彰显独特的经验,这是一种享受。第二,一个人离乡后,往往还有一些亲友留在原地,如父母、兄弟、亲戚、同学等等,彼此需要看望,尽一点伦理义务。还有一点就是,故乡可以验证一个人的成就。发了财的华侨喜欢到中国人聚居的社区做好事,在都市成名的人或有一官半职的人想到故乡看看。当他们看到自己的亲友还埋没于过去的生活方式之中,就会感到一种成功的自豪。尽管很多人努力让自己不要将这点表现出来,但这种谦逊的美德后面并不影响那种片刻自得所带来的精神享受。
  反过来,我们也能验证上面的说法。那些从小跟随父母东奔西走,居无定所的人,那些在故乡已经没什么亲友可看的人,还有那些自觉“混得不好”而“无颜见江东父老”的人,就不大愿意回故乡去,或者干脆说自己没有故乡。没有故乡的人可以享受轻松,可是也多了一份心灵的孤单。
  我属于三种情况都占的人,思乡病一直严重。出国近七年,对祖国对故乡的感情如一坛子封存很久的老酒,越发味道醇厚,闻之欲醉。但是有一点,却不能不说出来,这种思乡的味道,倘若远距离地想一想望一望,那滋味比近距离地去体会更好些。近年有过几次回乡,发现自己要找又能找到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少,新的感觉如一大堆资料,让我渐渐形成了新的想法。简言之,回乡有很多难处。
  第一,亲友们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要我帮助找事做。从前,因为吃不吃国库粮的界限极分明,农民很难在国有企业内找到工作,除非当兵或上大学。而当兵上大学又都不是我能帮得上的事情,所以从前没有遇到这类事情的烦扰。现在不同了,谁都可以到工厂做工,谁都可以到城市里经商,有点门路的,甚至可以被推荐到政府或准政府机构里去谋个位子,于是,亲友们便借助时代的潮流,勇敢地将这新的大任赋予了我。
  亲友有所求,我当尽力帮助。再说,那些孩子都长大了,整天在村里游荡,也不好。事实上,这些年轻的上过一点学的青年,有很多人就在长时间的闲散和嬉戏中成了小偷或赌鬼。
  我的努力多少有点成果。三年来,我先后给亲友的六个孩子找过事,有几个还是托了两三层的关系才办成的。可是说来惭愧,这六个青年先后都离开了我给他们介绍的工作。第一个被介绍到工厂做工的男孩,干了两个月就自动离职,去做小生意了,理由是在工厂里挣的钱仅够自己吃的,想攒点钱办婚事在那里是没什么指望的。他还抱怨工厂里给他开的是旧车床。我心想:你刚去做事,怎么可能一下子挣很多钱呢?再说,谁能把一台现代化的精密车床给一个新来的学徒呢!不过,我也没办法叫他回去,他有他的自由,而且做小生意确实挣钱不少。第二个,是在一家陶瓷厂干活,去之前说得很好,一定好好干,决不给我丢脸,云云。可是不到半年,他也嫌那里活累挣钱少,回家了。第三个在某政府单位当门卫,可是他不好好干,上班时经常和大姑娘们开玩笑,被解雇了。第四个……
  所有六个,都不干了,原因就是他们的期望太高。我也曾用当年我刚参加工作时的收入来跟他们比较,他们听后的反应就跟我当年听老子讲吃草根嚼树皮一样,丁点儿不能信服。今天的社会给他们提供了远比我那时要多的选择,自由的扩大叫他们眼花缭乱,他们已经不喜欢像上代人那样按部就班地做事了。正因此,当亲友们再次向我提出“给孩子找点事做”时,我很为难,我不能拿了五十岁的老脸帮你们搞公关,而且你们说去就去说走就走恨不能一夜发财的想法确也有损于我的面子。我的朋友们一定说过:看他介绍的都是些什么人啊!
  回乡第二难,是打官司。回乡不出三天,肯定有人来问我有关打官司的事。官司大体分为几个类别:一是交通事故,被车撞了或撞了别人的;一是跟乡村干部闹了纠纷的,要我主持公道。还有就是经济纠纷,某人的货物被扣押,某人被工商税务人员欺负,要我帮助解决。老天爷啊,我不过是个写作个体户,哪有能力帮你们解决这些难题啊。
  第三个难题是社会交往。回乡之后多有酒场饭场,都是关系很好的亲友。这种场合叫我很为难。他们喝的多是白酒,我受不了;他们往往在互相劝酒上花费很多时间,对我来说,没什么意思。再说,去人家里做客,如果有老人有孩子,总得拿点礼物。现在乡下的眼光也高了,带礼物不是件容易的事。当年在上海上学,回乡带半斤一袋的大白兔糖参加乡村酒场,就算是不错的礼物了。现在呢,要是带这样的礼物,那可就不算鲜亮,甚至可以说是寒酸了。如果不带礼物,将来人家有事,我又不常在家,怎么还人家的情?如果去,这家那家的,哪有那么多钱送礼!不送,五十岁的人坐在上座,实在有失尊严也有悖于情理。
  有鉴于此,我现在回乡,就自立个三不做的戒律:不给人介绍工作,不帮人打官司,不去人家喝酒。不过,有了这三不做,回乡的情趣就少了许多。不交往,不帮人家忙,人家有了难处你都不理睬,怎么还有脸面往来于故乡的街巷之间?于是,我就只好闭门不出,而闭门不出就不如不回乡。故乡啊,你真叫我烦恼了。
  对故乡的想望淡了一大截,也算是文化冲突吧。照此文开头所举的三条思乡因素,我审视过这种尴尬。三条中,头两种因素还在,那是我生长的地方,那里还有我的母亲和弟弟,父亲的坟墓也刚刚长满荒草,这些伦理亲情的东西并没有减少。那么,缺失的部分就是我的成就感。成就感是比较而产生的,我自己没有多大变化,但乡村的变化已经很大。青年们对三两百块钱的工资不那么在乎了,农民在委屈和不平面前敢于说话了,十几年前曾经鲜明可爱的小礼物如今也不那么起眼了。也就是说,因为他们在物质与精神生活上的提高,我在那里已经很难找到悬殊的成就感。有时候,我为自己的无足轻重感到一点落寞,但更多的时候是为故乡的进步而高兴。社会的基本细胞已经变化了,这就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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