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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试点进展顺利 河南江苏制定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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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2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部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试点进展顺利
  河南江苏制定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王恒涛,本报记者龚永泉、戴鹏报道: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试点工作在河南、江苏两省顺利进行。河南省8所原部属普通高校、江苏省6所原部属普通高校已实行中央与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新管理体制。撤并部门原管理的成人高校、中等专科学校也相应划转地方管理。
  这次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是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改革特别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今年国务院进行的机构改革中,原机械工业部、国内贸易部等9个部门改组或组建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9个国家局,国务院决定对这些部门所属的200多所学校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7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决定》,并将河南和江苏两省确定为工作试点省。
  本次调整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河南、江苏两省将这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高教管理体制改革与布局调整的整体规划,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河南省委书记马忠臣、代省长李克强亲自听取汇报,作出部署;江苏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省长郑斯林致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代表省政府对学校调整为地方管理为主表示热烈欢迎。两省政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妥善地做好这些学校的调整工作,切实保证学校的平稳过渡。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及有关国家局也给予大力支持。河南省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听取省有关部门的汇报,并根据省委指示,研究制定了《国务院撤并部门所属在豫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委还召开了这些学校的领导座谈会,共同调整落实事宜。江苏省对调整部属学校管理体制工作十分重视。早在6月下旬,即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准备调整的学校逐个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并制定初步方案。国务院决定江苏先行试点后,江苏省及时调整了方案,提出了实施意见。两省都制定了必要的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这些学校将享受省属学校的一切待遇,省政府将加大投入,支持学校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要借这次调整的机会,推动全省提高办学水平,加快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科教兴省战略,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
  由于河南、江苏两省深入细致的工作,在两个试点省的原部属学校积极响应,认真研究方案,主动配合调整工作,目前调整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情绪稳定,教学、科研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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