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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民航总局联合发出通知 对因公出国机票实行 定点购买和优惠票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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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23
第2版(要闻)
专栏:

  财政部民航总局联合发出通知
  对因公出国机票实行 定点购买和优惠票价
  本报北京6月22日讯 记者施明慎报道:为了节约政府开支,纠正因公出国机票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民航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因公出国机票实行定点购买和优惠票价。购买点规定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在民航北京西单营业大厦的售票处及国航安外售票处、东航及南航的北京营业部。
  通知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地方、企业参加中央单位组团的因公出国人员以及由我国提供机票的来华人员,在有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上旅行,均需乘坐中国民航班机,其机票实行定点购买。
  根据通知,我国航空公司承运的因公出国人员票价要比航空公司制定的当期市场销售价格低15%以上(特别票价除外)。民航总局按此原则商财政部制定统一优惠价格。
  通知要求,因公出国机票统一由购票单位的外事或财务部门办理,个人不得私自购票。票款需用支票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购票单位以“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及机票作为报销凭证,按专用发票款据实核销。对经批准购买外航机票的,经办人员应在发票上注明机票回扣及上缴情况,附规定购票点出具的可购买外航机票的书面证明,经外事、财务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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