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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实施十周年 我国水利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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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30
第2版(经济)
专栏:

  《水法》实施十周年
  我国水利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张毅报道:自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正式实施至今,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以水法为核心的多层次、相互配套的水法规体系,水利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这是记者今天从由水利部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水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获悉的。
  水利部副部长周文智在座谈时介绍,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后,全国已有95%的县和90%的建制市完成了取水许可登记、发证工作,实现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与城市、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实施取水许可,审批水量4500多亿立方米,占全国总用水量的85%以上。水利部还依法制定了七大流域综合规划和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在全国建立了1400多个水质监测点,加强对江和湖库水质监测。
  座谈会上有专家提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有关水的法规制度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如怎样根本扭转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水资源的局面;如何合理安排河流水量分配、保证中下游河道的环境和生态水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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