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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启动农村市场的一把钥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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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6-27
第6版(农村经济)
专栏: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建设——
  启动农村市场的一把钥匙
  李铁
  采取什么样的经济对策,刺激国内消费需求,启动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今年8%的增长速度,已经引起了国内有关方面和学术界的重视。主要观点之一,就是把启动农村市场,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刺激国内需求的一种重要手段。
  然而,启动农村市场关键是要选准一个行之有效的切入点。这就要求我们去深入分析在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农民的消费特点,分析农民收入增长的限制因素和条件,并采取有针对性和有利于具体操作的对策。
  从中长期目标看,启动农村市场,首先要在稳定当前党在农村各项基本政策的前提下,增加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的实际购买能力和消费能力。
  从近期目标上看,则是要加快农村小城镇的发展和建设,营造乡镇企业集中发展的有利环境,促进农村就业结构向第三产业转变。
  为什么把启动农村市场的近期目标定位在小城镇上呢?
  从农村整体上看,1997年农民人均年收入为2090元,和城镇居民的5140元相比,这种收入水平还没有摆脱自给自足的消费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谈启动农村市场,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是,9亿农民收入的结构分布是不均衡的。东部明显高于中西部,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要高于农业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农民收入要高于边远地区。启动农村市场的政策目标,应该定位于沿海地区和一部分中部地区作为城乡结合部的小城镇,定位于长期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在城市就业的流动人口。
  以加强小城镇建设刺激农村市场的实质是,刺激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和农村地区的投资和消费。其中最大的拉力之一是房地产市场。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之所以萧条,原因在于旧有的工资制度和福利分房制度的制约,改革还没有到位。但农村的住房、小城镇的住房甚至包括一大批县城的住房,已经基本上市场化和商品化,不存在着体制障碍。另外,建房是农民长期的储蓄动机和消费需求之一。
  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在小城镇甚至小城市放开了城乡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限制,农民在城镇具有稳定的居住条件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提,必然要求农民在城里购买住房,也就会带动小城镇的房地产消费和流通,等于开启了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大门。据调查,在全国各类小城镇居住的人口中,其中近2/3的人口没有城镇户口。如果允许他们在小城镇定居落户,并提供各类商品房,加快住房流通,这一部分房地产业发展的潜力之大很难估计。
  目前影响农民向小城镇集中的一个不利因素是,绝大多数的小城镇基础设施不健全,环境设施较差,和各类城市相比,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硬件配比中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原因是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问题。当前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投资基本上依靠小城镇政府自身的财政支配能力和聚集社会资金的能力。
  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按说应该依靠银行的中期信贷。但是由于政策上的限制,信贷支持的缺位,使小城镇在支撑基础设施建设上,经常捉襟见肘。无论是发达地区的小城镇还是中等水平的小城镇,基础设施不完善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因此,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促进信贷资金向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对促进小城镇的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要保障小城镇建设基础规划与投资,目前专家议论最多的是地方政府和小城镇政府之间的财政体制改革问题。以往的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使得小城镇的财政收入绝大部分上交上级政府,自己仅获得政府管理的人头费开支。因此在税收征管上没有积极性,兴趣偏向于预算外收入,扩张了土地出让的动机和加大摊派及收费的行为。规范小城镇政府的财政体制,应在分税制的基础上合理地确定小城镇政府和上级政府的收支范围,增强小城镇为社区服务的预算内财政能力,并形成小城镇政府可持续的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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