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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在国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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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02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继续教育在国外
  本报记者 唐勇
  继续教育,又称连续教育、终身教育、推广教育,它是自本世纪60年代起在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教育思潮。持这种观点的专家学者认为,随着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受教育的终身性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之一。那种“一次性”的学校教育,把人生分成学习和工作两个阶段的观念和做法,已经不适应现代生产、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法国是全世界第一个为继续教育立法的国家。1971年7月16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规定“培训假期”的修改补充法令。法令规定,“任何拥有10名以上领薪工人的雇主,每年应拿出本厂工资总额的1.1%作为资助国家继续教育活动的费用”。为使工程技术人员进修的时间得到保证,1978年7月17日法国又通过一项法令,规定工程技术人员“有权向其雇主要求享受培训假期”,“在同一行业工作两年以上,其中半年为本厂厂龄的职工,都可享受500小时带薪培训假期的权利”。法国政府在继续教育方面支付的经费约为全国教育经费总额的25%。目前,法国的不少企业每年约有1/3以上的工程师和管理人员脱产或半脱产地接受继续教育。
  美国也极其重视继续教育。美国一些工业公司,都设有继续教育机构,各大学也很重视为社会各界开设继续教育的课程。这些课程有的计入学历,给予学分。此外,美国还有不少以营利为目的的继续教育机构。这种教育机构只有少量教师,开设有限的固定课程,而大量课程是聘请大学教授、公司高级工程师或政府顾问来讲授。
  据统计,截至1996年底,全美有12050个工程师协会或科技人员联谊会建立了各种类型的继续教育中心。目前,美国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科技人员约占全国科技人员总数的15%,科技人员人均教育费用每年超过3000美元。
  日本在继续教育方面也是不惜血本。日本的大企业大多设有专门的继续教育机构,有些大企业每年用10%—15%的工资作为继续教育的费用。日本的“钢铁巨人”新日铁公司规定,大学生入厂3年内要学完《钢铁制造基础》,3至8年内要学完《应用工程学》,经考试合格者取得“副参事”资格,8至15年内要求精通本专业的技术,扩大边缘学科的学习,有条件的还要派到国外参加科技交流,经考核合格者取得“参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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