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分别发出紧急通知 做好抗洪救灾期间的物价稳定工作 确保灾区救灾物资和市场商品供应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19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分别发出紧急通知
  做好抗洪救灾期间的物价稳定工作
  确保灾区救灾物资和市场商品供应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国家计委今天发出关于做好抗洪救灾期间物价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出抗洪救灾是当前全党全国人民的头等大事,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工作,为抗洪救灾做出自己的贡献。
  通知说,入汛以来,我国长江、松花江流域等地区发生特大洪水,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管理,稳定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安定人民生活。在抗洪救灾期间,政府定价商品一律不得提高价格。对于企业自主定价的粮食、副食品、蔬菜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抗洪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家园重建所需重要物资,在价格发生波动时,省级物价部门可以提出最高限价、提价申报等临时干预措施,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通知强调,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对于在抗洪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单位和个人;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抬高商品和客货运输价格,乱加价,乱收费者,要从严惩处。
  本报北京8月18日讯 国家经贸委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经贸委协助有关部门继续全力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确保灾区救灾物资和市场商品供应。
  国家经贸委在通知中指出,各地经贸委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继续把抗洪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抗洪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灾区市场供应工作的综合协调;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灾区市场供应问题,特别要做好救灾物资、商品的筹集和调运组织,非灾区对灾区要给予全力支持,保证救灾物资和商品货源充足,调拨顺畅,供应及时;要加强对市场供求的宏观调控,及时组织充实货源,适时运用商品储备和风险基金等调控手段,确保灾区市场和物价稳定;要千方百计组织好各种物资、生活用品及农用生产资料的供应,保证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需要。
  通知要求各地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主动了解灾区市场需求情况,对当前和近期灾区需要的商品、物资,要及时作出生产安排,组织企业全力投入生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生产救灾急需商品、物资的企业,在电力、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要优先安排,要切实保证产品质量,严禁劣质产品流入灾区市场。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指导企业做好经营、生产设施、流通网点及重要商品、物资的维护与保管。承担中央和地方商品储备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保管防护,确保存放安全和正常调度。要抓紧水毁设施的修复和受渍受潮商品、物资的晾晒保管,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