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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舆论监督 改进工作方法 成都街头不再滥罚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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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05
第4版(新闻追踪·地方新闻)
专栏:曝光之后

  接受舆论监督 改进工作方法
  成都街头不再滥罚款
  本报成都7月4日电 记者刘裕国报道:本报5月17日第四版刊登《成都街头“巧”罚款》的“现场目击”,反映成都市义务交通员滥罚款的问题,引起强烈反响。成都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非常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纠正问题,改进工作,收效十分明显。
  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阅读了这篇报道,深入进行调查核实,查找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对义务交通员队伍进行了教育整顿,重申了义务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向上级主管单位递交了整改意见。市政府联系实际,从组织结构、财务管理到员工利益等都采取了新举措。明确规定,以后义务交通大队的中队长一律由交通警察兼任,不再由招聘人员担任;义务交通员的工资待遇每年由市政府按预算发放,不再通过罚款自己养自己,个人不再搞罚款提成;罚款金直接上缴市交通管理局统一管理,不再由义务交通大队管理。
  7月2日,记者骑车来到地处成都市中心地带的百货大楼附近的街道上,见两名代号为100097、100346的女义务交通员,头顶炎炎烈日,汗流满面地在人行道上巡逻,两名骑车逆行的中年男子在她们礼貌的指挥下纠正了行驶方向。记者上去问她们为何不罚那两人的款,她们说,现在上面有规定,不能随便罚款了。过去那种躲在隐蔽处等待违章者出现,然后冲出去罚款的现象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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