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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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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06
第1版(要闻)
专栏:

  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本报评论员
  河北农村大量出现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和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的龙头企业,是广大农民和供销社广大职工的成功实践。
  生气勃勃的社会主义需要人民群众的不断创造。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标志的农村第一次伟大变革,就是广大农民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来的。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动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是农村又一次深刻而又广泛的变革,是实现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变革。这一变革必将进一步改变我国农村的面貌,推动农民逐步走向小康。河北农民和供销社紧密合作,创造出来的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就是这一实践的结果。
  这是一个值得赞扬、值得推广的创造。第一,它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龙头企业带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带农户,实行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推动了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转变,有效地向农民提供了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科技服务,使农副产品实现了深加工、精加工,实现了二次增值,并向农民返利,使农民得到了实惠;第二,专业社和龙头企业,也是把千百万农民小生产者与千变万化大市场联系起来的桥梁和纽带,在为农民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指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解决农民“卖难”,以及规避市场风险等等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三,既稳定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双层经营体制,又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展示了更为广阔的前景。
  群众的实践需要引导,新生事物需要扶持。希望他们的经验能在更多的地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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