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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抵制乱收费 李志林一贫如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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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06
第2版(经济)
专栏:

  只因抵制乱收费
  李志林一贫如洗
  据新华社电(记者张非非)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南山城供销社的李志林,两年前还是年营业额30多万元、纯利6万多元的镇供销社承包人,可是现在却已房无一所,妻离子散。这一切变故只是因为抵制清原县卫生局的乱收费。
  1996年六七月间,清原县卫生局和医药公司开始对药品经销单位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县卫生局规定,许可证收170元,合格证收130元,另外收行业管理费(柜台费)360元,共计660元。但是,当时国家物价局的文件明确规定,对李志林承包的这级药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收费为10元,合格证收费为6元,不收柜台费,如收取属于乱收费。李志林从物价部门查实之后,坚决不予缴纳。因此,他没有领到新换发的“两证”。
  9月12日,县卫生局以无证经营为由,查封了李志林经营的南山城供销社。行政执法部门既不出示证件,也没有清点药品,更没开列清单,就将李志林价值2万余元的药品没收。近50天后,卫生局对李志林下达了金额高达7万余元的处罚决定。
  李志林不服,踏上了上访长路,市里、省里、北京,历时两年,花掉几万元旅差费。药品是供销社主营,全部被没收后,供销社停业至今。没有经济来源,李志林变卖汽车,又以三间房抵押借债,变得一贫如洗。
  不久前,国务院减负办收到有关部门批转的上访材料,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省、市有关部门查清事实,严肃处理。近日,辽宁省和抚顺市正积极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此案不久可望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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