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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条件 讲程序 讲需要 讲改革 山西干部选任走向规范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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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讲条件 讲程序 讲需要 讲改革
  山西干部选任走向规范化
  本报讯 近年来,中共山西省各级组织部门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作为选任干部工作必须遵守的法规性文件来贯彻执行,作为推动该省从严治“吏”的首要措施狠抓落实,在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使全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
  1995年以来,山西省选拔任用的1375名省直干部中,从推荐、考察到任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事,使一大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走上各级领导职务。在具体工作中,该省始终坚持了“四讲”:
  ——讲条件。首先是注重群众公认原则。山西省委明确规定:凡地市、省直各部门向省委推荐提拔干部,必须有民意情况;凡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提拔使用。其次是注重实绩原则。该省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干部都予以重用;对745名政绩平平、完不成工作任务的领导干部分别给予了下浮工资、黄牌警告、降职免职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50余人。第三是注重任职审查。去年,该省共对114个省直单位的50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资格审批,其中对17名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未予批准。
  ——讲程序。根据本省实际,山西省委围绕贯彻《条例》工作加强了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在全省建立和实行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连带责任制;二是研究制定覆盖全省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干部职务管理名称表;三是制定下发《省直(协管)部、委、厅、局领导干部考察、任免工作程序和规范》。
  ——讲需要。山西省从干部队伍的现状和发展需要出发,研究提出了与“三步走”赶超战略相适应、相对接的中长期规划。在今年3月充实配备的各地市领导班子中,共选拔出6名4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任地市正职,使地市党政干部正职平均年龄下降了3.7岁。
  ——讲改革。去年以来,山西省结合普遍进行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进行了特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公开选拔领导人员的大胆尝试。与此同时,该省进一步加大了干部交流力度。省委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省直机关干部到县以下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挂职、任职;相应地安排县以下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到省直机关挂职、任职。(赵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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