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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有新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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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03
第2版(经济)
专栏:新闻快报

  机动车保险有新规定
  据新华社电(记者赵连庆)为规范机动车保险市场,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对机动车保险业务做出新的规定。
  通知规定,保留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费10%”的规定。取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连续两年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费15%;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无赔款,优待金额为上年缴保费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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