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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审重罪轻判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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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07
第12版(人大工作)
专栏:监督广角镜

  浙江省三级人大依法监督,为民伸冤,经过三年七个月的努力,终于讨回公道,故意杀人犯李士清近日伏法,请看这一起——
  重审重罪轻判案
  慎海雄程志坚
  经过浙江省三级人大常委会历时3年多的合力监督,一起重罪轻判的刑事案件终于得到纠正。近日,杀害临海市涌泉镇前塘村村民李来土的故意杀人犯李士清被依法执行死刑。
  1994年8月,临海市涌泉镇前塘村村民李来土与当地村霸李士清的三叔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打架。自恃武功高强而多次胡作非为的李士清闻讯,从家里拿了一把钢刀,直奔打架地点,一刀将李来土捅死。李士清在杀人后,还手持钢刀向围观群众炫耀,并气势汹汹地追到李来土的家里欲再次行凶杀人。这时被害人全家已赶往医院抢救,李士清在砸坏李家的铁门后竟然追到医院,扬言要把被害人全家“斩尽杀绝”,后被群众阻止才罢休。
  这起骇人听闻的血案发生后,凶手李士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995年3月,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士清构成故意杀人罪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由于当地个别民警和法官为犯罪嫌疑人出谋划策,四处说情,干扰了公正判决。1995年5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仅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死者丧葬费8000元。
  一审判决引起前塘村村民和被害者家属的强烈不满。531名村民和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投书浙江省、台州市和临海市的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求人大常委会秉公监督,为民伸冤,引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决定将这起特大刑事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监督。在全面调查案情后,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李士清直接故意杀人,情节特别恶劣,又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惩处的情节,应予以从严惩处。1996年8月,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函建议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研究案件,并要求中级人民法院将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群众的意见一并上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临海市人大常委会直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了此案判决中的问题。
  在接到台州市和临海市人大常委会的情况反映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停止下发维持一审判决的判决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重新讨论后,确认一审中李士清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1997年2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次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认为李士清犯罪后果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决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士清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院专门派人赴台州调查案件,听取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确认犯罪事实准确无误。1997年1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李士清死刑。今年4月,罪犯李士清被执行枪决。至此,浙江省的三级人大常委会经过3年7个月的努力,终于为民讨回了公道。涉及此案的其他有关执法人员的问题目前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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