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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 加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监察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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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21
第2版(经济)
专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
  加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监察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贺劲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社会保险和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监察工作,确保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
  通知指出,对不按规定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国有企业,以及对不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通知说,社会保险监察的内容包括:一是企业是否按照《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参加养老、失业保险;二是企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三是在没有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地区,企业是否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监察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安排职工下岗的行为是否规范,国有企业是否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和下岗职工是否进中心,是否给每一个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以及用人单位招用下岗职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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