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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断然出手 商标抢注枉费心机 中国(深圳)外贸中心公司六十七件商标被撤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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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08
第2版(经济)
专栏:

  工商部门断然出手
  商标抢注枉费心机
  中国(深圳)外贸中心公司六十七件商标被撤销
  本报讯 记者梅洪如报道: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依法撤销了中国(深圳)对外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注册的67件商标,维护了被抢注企业的合格权益。
  据介绍,1995年12月以来,中国(深圳)外贸公司主要分5次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了200多件商标注册申请。据初步统计,到今年7月2日,被核准注册156件。其中有一部分是将与“凤凰”、“熊猫”、“伊利”、“佳宁娜”等几十件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的文字在非类似商品和服务上注册;有一部分是将与富岛基金、国嘉实业、兰生股份、望春花等几十家上市公司简称相同的文字,在相关商品和服务上注册。这个公司在注册这些商标后,随即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商标转让,向北京、四川等商标事务所发函,请求联系商标转让,其中“熊猫”商标标价340万元,“大京九”商标310万元;还向社会公开发文,表示“以投入的成本费用作为基数与相关上市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商标转让事宜)”。
  商标局认为,中国(深圳)外贸公司在短时间内大量地注册商标,反映出主观上具有不正当注册的恶意;在注册后随即联系有偿转让,体现出注册商标的目的不是为了在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上使用,而是为通过转让牟取不当利益。这种行为属于商标不正当注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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