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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互助合作运动有发展 广东省各地建社工作和生产紧密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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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2-07
第2版()
专栏:

少数民族地区互助合作运动有发展
广东省各地建社工作和生产紧密结合
各少数民族地区互助合作运动,有了很大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已建立了一千三百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各种互助组有十一万八千多个,组织起来的农户占总农户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广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区也建成农业生产合作社二百多个,常年互助组五万多个,季节性互助组十四万个,组织起来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百分之五十五点八。湖南省湘西苗族自治区已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二十多个,互助组三万二千三百多个,组织起来的农户占全区总农户的百分之四十左右。全东北的朝鲜族已有百分之八十五的农户参加了互助合作组织,仅延边朝鲜族自治区就已建立了八百七十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起来的农民已达全区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六点三。各地还出现了很多由两个以上民族的农民组成的互助合作组织。如内蒙古自治区的红星农业生产合作社,共有五十六户蒙民和汉民,他们在生活上互相关心,生产上实行互教互学,在风俗习惯上,也互相尊重。河北省有十几个汉、回两族农民共同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散居在农村中的回民,过去他们的土地一般比汉民的少,缺乏耕畜农具和耕种技术,因此生产上和生活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若干困难,经过汉回农民联合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回族农民在汉族农民帮助下,学会和提高了耕作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牲畜农具和土地不足等困难,和汉族农民一样得到了增产。
各族农民由于组织起来,普遍增加了生产,改善了生活。贵州黎平的岭管、雷洞两个小山村的一百零二户侗族农民,由于组织互助组,改变了过去刀耕火种的耕作方法,提高了生产,去年有四十一户贫农的粮食够吃一年,其中还有十九户贫农有余粮卖给国家。 (冯函馆)
广东省十月份开始建立的七千四百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十一月中旬已建成的有一千三百多个,结束土地评产等工作的有二千三百多个,其他的多在进行建社的第一步工作。秋收开始后,这批新建的社都已先后转入秋收冬种,并带头把余粮卖给国家。
这批新建社都是在较好的互助组基础上建立的,并且在建社前对办社骨干又都经过了训练,据粤东、粤西两个区不完全统计,共训练了区乡干部和办社骨干六万多人。因此,这批新社一般都有一批较强的骨干。
各地在建社中都紧密结合生产,如粤中区在建社中结合进行抗旱,带动群众抢救了受旱稻田七十二万亩;粤西区据阳春、吴川等八个县的不完全统计,一千一百八十一个社在建社中共积得冬种肥料二百七十二万多担。由于搞好生产,也推动了互助组的发展和巩固,四会县在建社同时巩固提高了一千七百四十六个互助组,发展了四百六十六个互助组。许多互助组为创造转社条件,还组织联组互助活动。 (本报广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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