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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沃其华秋繁其实——西北政法学院教学改革发展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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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1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春沃其华秋繁其实
  ——西北政法学院教学改革发展纪实
  岳正文
  以法治国。政法类院校如何培养高素质的政法人才?直属司法部的西北政法学院在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下,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强化素质教育,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取得了显著成效。
  教学改革新思路
  积极发展与法学这一主体学科紧密相关的其它学科,在学科渗透、相互依托、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等方面发挥优势,是这所学校办学模式改革的明确思路。1993年以来,学院突破了单一法学学科的办学模式,增设与法学紧密相关的非法学专业,形成现在的以法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优势。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观、西周法制史、法律文化、农业经济法等方面的研究,填补了国内研究空白,居国内领先地位;刑法学科为司法部部级重点学科,哲学、经济学、法理学、法律史、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10个学科为陕西省级重点学科。
  在法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面,该院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求,在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法的继承性、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等重要内容上,实现了观念的更新与内容的充实;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物证技术学等新设置课程,得到较快发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等课程,在许多理论与实践方面,与发达国家教学内容保持一定程度的同步,在教学内容的国际化方面接轨迅速。
  强化素质教育
  提高学生人文素质,培养具有奉献精神与真才实学的优秀大学生,是该院教学改革追求的目标。近年来学院已将人文素质的培养渗透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
  如在课程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在思想、品德、人格、学风上为学生树立榜样。“无人监考”制度已在该院四个年级20多个班级中连续实施了5年。在校园文化环境中,学院注意营造浓厚的人文学术氛围。学院利用西安国际文化城市的地域优势,抓住国内外知名学者来陕的各种机会,不仅邀请国内一大批名教授、专家讲学,还特别邀请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日本、加拿大、瑞典、芬兰、澳大利亚、匈牙利等国家33所著名大学或组织的近百位教授、律师、官员来讲学并与师生座谈。开阔了师生的视野,获得了大量学科前沿与实践动态的信息,补充了新的理论与知识,极大地提高了学生人文素质的水平。
  在组织学生社团活动中,学院注重引导学生培养独立思考与动手能力,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展。学院中活跃着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青年经济法学社、法律服务中心等20多个学生社团。有的侧重于理论的研究,有的侧重于社会实践的锻炼。1984年成立的学生社团“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服务中心”,14年来,先后有3000多名会员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走上街头,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接待群众24000人次;在陕西部分高校举办多场模拟法庭,进行法律宣传;担任中小学课外法制辅导员,开展社区服务;并尽自己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被中宣部、原国家教委、团中央授予“全国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重视服务社会
  高等政法院校为法制建设服务是教育功能的延伸,是高校与社会紧密结合,由“封闭式”向“开放式”办学指导思想的革新。多年的实践中,学院知名教授、学者除应邀参与部分国家立法的起草、论证外,还应邀参与了陕西省近百部重要的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及审定工作;先后有5位教授受聘担任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4位教授分别被特邀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顾问,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小组专家,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1997年派出年轻教授董和平赴香港讲学,适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次选举港区人大代表,他多次被邀作人大制度专题演讲,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第一届特区立法会选举管理会主席胡国兴等社会知名人士出席,反响强烈。
  1990年以来,学院每年都接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机构委托的专题研究,完成的课题中,有的已转化为政府的决策贯彻执行;受聘参与司法与法律监督活动,学院先后有20余名教师受聘担任兼职仲裁员;接受司法部门邀请,近年参与疑难案件讨论百余起;参与司法监督活动,学院教授写出的“加强立法和严格执法的调查报告”被转发省“五大班子”参阅,引起强烈反响,并推动有关部门的改革。
  1995年起,青年教授葛洪义、侯欣一应邀为省委常委中心学习组及省直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30多场法律专题讲座;穆镇汉教授应省人大常委会邀请,从1986年开始坚持10年为陕西省107个县的人大干部讲授法律知识;结合新法颁布和法律修订,学院专业教师为省、市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讲授部门法律400余次,听课人员数以万计;编写出版普法教材,知识问答,通俗读物,学习概要等学习资料几十种。刘作翔教授三年多独立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主编、参编著作、教材等14部,发表学术论文42篇,20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此外,学院教师先后为省内300多个部门、企业担任兼职常年法律顾问;“老教授义务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从90年代初成立起,免费接待前来咨询者,为特困当事人无偿代理案件。
  丰富的社会服务,拆除了教学与科研、高校与社会之“墙”,师生走出“象牙塔”,在社会经济和法律生活中,实践、检验、充实、更新所学知识,学习社会,认识社会,增长才干,提高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开拓出一条培养高素质政法人才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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