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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应慎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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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11
第6版(经济专页)
专栏:

  企业并购应慎行
  林毅夫
  西方发达国家近来又出现了一股企业兼并、收购浪潮,而且著名大企业之间的合并特别引人注目。这股企业并购浪潮在国内引起很大反响,国内也出现了实现企业兼并、收购,培育巨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主张和做法,甚至以企业进入世界五百强为追求目标,以为不如此就无法提高民族产业在日益开放的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冷静思考可以发现并非如此,企业并购在我国是否可行关键要看其经济合理性如何。
  其实,发达国家的并购风潮有其内在的经济合理性,是技术进步的结果,对中国民族工业也并未构成威胁,相反我们还可以分享其中的好处。发达国家此次企业并购浪潮源于它们的技术进步,通讯技术的发展降低了企业的信息费用,运输成本也因技术进步大幅度下降,市场范围扩大,企业的有效经济规模也随之扩大。并购事实上是在新的条件下规模扩展、降低成本以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手段,而不是为了加强企业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以抬高其产品售价。发达国家一般有较严格的反托拉斯制度,反托拉斯当局在审批企业合并时主要看合并是否会削弱市场竞争,那些可能削弱市场竞争的企业合并很难获准。而且,发达国家著名企业的产品结构与中国国内企业差别很大,进行并购的企业与国内企业并不存在直接竞争。我国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有相当一部分来自这些企业,它们因为并购而降低成本,进而降低产品价格,我国进口成本就会相应降低。
  国内当前看好企业并购的理论依据主要是认为企业规模扩大可以带来规模经济和成本降低的好处。但是,规模经济来源于要素投入的不可分性,如果不存在未被利用的不可分要素,企业合并就不会带来规模经济和成本的降低。我国目前进行的企业并购往往并不具备经济合理性,因为企业之间一般并不存在共同的、可以进一步加以利用的不可分要素。相反,在目前的发展阶段,我国的比较优势是相对便宜的劳动力,充分发挥这方面比较优势的企业,雇佣的劳动力可能相当多,但资金的规模相对来说并不大,中国目前尚不具备当前在国外进行合并的那些巨型资金密集型企业生存的条件。如果不顾我国的现状和经济的现实,合并就不可能有规模经济和成本降低之效,当然不会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竞争力。倘若企业并购不能带来规模经济和成本降低的好处,不但不会增加社会福利,反而会导致社会福利损失,因为这种并购只会加强企业的垄断地位,其账面利润即使增加也是消费者剩余减少的结果,是已有的社会财富的转移而不是社会财富的净增加。而且,从长远看企业效率和整个经济运行效率都会因垄断势力增强而更为低下。依靠行政手段强制拉郎配式的并购更不可取,效率损失会更大。当然,确实能够带来规模经济和成本降低的企业并购还是应当加以鼓励的,不过应通过市场,并让并购成为企业自主、自愿的市场行为,政府要做的是审查企业合并是否会损害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和其他企业的正当权益,而不是仅仅考虑当事企业的利益。只有这样才可能规范企业并购行为,使并购真正成为具备经济合理性的正常的企业经营活动。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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