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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制止改制企业偷逃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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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7-13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加强税收队伍建设 确保全年税收增长

  江苏制止改制企业偷逃税
  杨福田 徐云翔
  借企业改制之机偷逃税现象,正在一些改制企业中蔓延。江苏省国税局已开始采取措施,加强征管,尽量减少和防止税款流失。
  到去年底,江苏省已成立股份制有限公司372家,有限责任公司23862家,股份合作制企业41851家。乡镇企业改制面已超过80%,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和改变所有权的企业近50%。但是,企业利用改制的机会,转移、拖欠和拒付税款等现象也普遍存在。
  企业转移欠税,清欠难以兑现。一些企业为丢“包袱”,以改制为机遇,转移、隐匿欠税,甚至拒不认账。有的企业采取“裂变扩张”方式进行改制,将欠税留给老厂,而将全部资产转移到新厂,致使欠税和老厂一样有名无实,长期拖欠。有的改制企业将欠税挂到镇、村实业总公司,而镇、村总公司又不承担补交欠税责任。还有的企业在资产评估时将欠税排除在负债之外,企业改制后因换了法人而拒不认账,造成欠税无主,长期挂账。据统计,到今年3月底,全省查明的各种原因形成的欠税累计达36.61亿元。
  税款清算滞后,清算结果难以兑现。一些市县政府在组织企业改制或实施破产过程中,不吸收国税部门参加,造成税务部门在企业改制或破产后再去清算“翻烧饼”。企业往往以改制或破产已经结束为由而拒绝纳税。
  一些企业改制后,新的经营者为达到少计净资产和少缴税的目的,采取两本账或销售不入账等手法瞒报、少报税款,从而造成偷税逃税。据通州市对218户改制企业检查,98%的企业有偷税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江苏省国税局加强对改制企业的税款清算和征收管理。他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企业改制转制中若干流转税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基层税务机构主动参与企业改制,加强服务。对改制企业的税务登记、存货核销、改制前后有关税收问题的衔接以及发票管理等问题都规范了管理办法。
  省国税局把清理欠税作为确保完成税收任务的重要措施。今年,省、市国税局进一步明确分工,对重点欠税大户制定清理计划,跟踪检查,务求落实。为遏制欠税增长势头,坚决对未经批准而不按期纳税的加收滞纳金。
  省国税局还坚决纠正随意变通税法、以缓代免、有税不收的行为,强化依法征收、依率计征,努力做到应收尽收。针对享受优惠政策的民政福利企业和小学校办企业大量改制为股份制和私营的新情况,对这两类企业进行重新核审工作。对已经改制为私营或个体经营的企业,明确规定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到去年底,已清理取消上述不符合规定的两类企业1100多家,重新批准继续享受优惠政策的两类企业296家。
  全省去年检查各类纳税人13万户,追补税款14.8亿多元。今年,省国税局进一步扩大稽查面,确保一般纳税人检查面达20%,重点税源户检查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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