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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在黑龙江考察时强调 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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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8-08-01
第2版(要闻)
专栏:

  姜春云在黑龙江考察时强调
  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新华社哈尔滨7月31日电 (记者刘玉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在黑龙江省考察时强调,要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7月25日至31日,姜春云由省委书记徐有芳、省长田凤山等陪同,在黑龙江省考察了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工作,听取了对《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两次召开有各级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到村户、林场和职工家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姜春云指出,要实现我国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最根本的是保护、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近些年来,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农村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的稳定。但是,必须看到,影响农业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挫伤农民的积极性。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切实落实党的各项农村政策,另一方面必须下大气力抓农村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同执行法律是一致的,而法更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农业、农村一项带根本性、基础性的工作,意义重大。
  姜春云强调,做好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工作,必须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使农民群众真正懂法守法用法;要加强农村干部和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增强公仆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继续做好农业立法工作,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更加完备;要切实加强对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工作的领导。
  考察期间,姜春云还察看了松花江哈尔滨段的防洪工作和农业大秋作物的生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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