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认真执行“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2-08
第1版()
专栏:社论

认真执行“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七月十四日颁布“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的同时,曾责成中央人民政府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这个纲要,制订适合于本部门工作条件的内部劳动规则;各企业单位的厂长或经理,也要根据纲要和本部门内部劳动规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本企业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只有把“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具体化为每一个企业的劳动规则,它才会成为直接指导职工劳动活动的内部劳动规则,也才能更好地发挥维护劳动纪律的作用。
现在,“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已经颁布了四个多月了,中央各企业主管部门大部分都已开始了制订内部劳动规则的工作,有些企业单位也组织职工进行了学习,拟订了内部劳动规则草案。但是总的来说,这个工作还没有很好的展开。有些部门还没有积极地认真地来领导这项工作,各地国营企业中未进行这一工作的就更普遍。在已经制订了内部劳动规则草案的部门或企业中,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根据“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制订部门内部劳动规则和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工作之所以没有更好展开,主要是若干部门和企业的负责人对这件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他们应该迅速改变这种不正常的状况,把这件工作摆到重要的日程上来。
有些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中的领导干部认为:“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的要求太高,规定太严,我们现有企业的工作水平还低,群众还不习惯,实行起来怕群众接受不了。于是他们便缩手缩脚,不敢坚决贯彻“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这种认识显然是不对的。国营企业现在来制订内部劳动规则,不仅有迫切的需要,也有充分的可能。几年来国营企业在劳动组织工作上已积累了一些经验,这就是制订劳动规则的基础。至于说劳动规则规定太严,怕群众接受不了,这实际上是过低地估计了群众的觉悟程度。国营企业的大多数职工,几年来在党的不断教育和劳动的实践中,已日益认识到劳动纪律对于保证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巩固劳动纪律,纠正败坏纪律的现象,正是他们的共同要求。“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正是根据广大职工的这种共同愿望,并集中了他们的实际劳动经验而制订的,纲要的所有规定,都是企业行政上和全体职工为了保证正常工作所应当做到和完全可以做到的事情。事实上,这些规定过去大多数职工都是已经做到了的,只有一小部分职工中仍然存在着旷工、逃避劳动、消极怠工、不服从指挥调度、不执行操作规程和保安规程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对于这些少数分子,严格要求他们老老实实地遵守纪律,诚实劳动,这对国家对职工都是大有好处的,也必然是广大职工所拥护的。假如我们迁就少数落后职工,不敢坚决地进行贯彻“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的工作,结果必然脱离广大职工群众,给企业的工作带来严重损失。甚至那些少数落后的职工,在一旦觉悟之后,他们也会认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把“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具体化为本部门或本企业的劳动规则,这是一件很复杂很细致的工作。它既要正确地体现出纲要中所规定的精神,又必须把本部门和企业的特点充分地反映到规则中去,以适应本部门和本企业的情况和需要。所以,制订部门和企业的劳动规则,这中间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组织工作。不能单纯采取由少数人关在屋子里闭门造车的办法,而必须首先深入基层去了解情况,倾听意见,总结经验,把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地集中起来,把制订劳动规则的过程,成为深入地研究和总结本部门劳动纪律工作的过程,使本部门和本企业的劳动规则,实际上成为本部门本企业劳动纪律工作的一个总结。这次中央轻工业部为了制订好劳动规则,组织了三个工作小组深入到沈阳、天津等地的企业中去,深入了解和帮助企业总结劳动纪律问题。中央燃料工业部在制订劳动规则前,也首先派干部深入到石景山发电厂和京西煤矿去“摸底”。这种做法是比较好的。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关系着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制订时必须广泛地发动和组织群众来参加,并要依靠他们的自觉执行和相互监督来实现,劳动规则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淮南煤矿建井公司在“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颁布后,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四十天的学习,普遍深入地检查了劳动纪律中的各种问题,展开了群众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了一贯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也处分了一些一贯严重破坏纪律的分子。经过这样的教育以后,职工群众的觉悟程度进一步提高,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大大减少,并在这个基础上拟订了公司内部的劳动规则草案。沈阳冶炼厂曾召开全厂职工代表会议,检查和总结了本企业的劳动纪律,讨论了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草案,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淮南煤矿建井公司和沈阳冶炼厂的这种做法是比较好的。各企业也应当很好的展开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干部和全体职工学习“国营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纲要”,并联系检查过去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的觉悟程度和劳动积极性,使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基本精神和内容,为每一个职工所懂得,这是正确制订和今后贯彻内部劳动规则的关键。
有些企业在制订了内部劳动规则以后,对巩固内部劳动纪律的一切日常工作都放松了。他们以为既然有了劳动规则,今后只要照章办事就行了。甚至简单地认为谁违反了劳动规则,照章给予处分就万事大吉了。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巩固劳动纪律的根本方法是说服教育,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即使必要进行处分,也是为了教育全体职工并教育受处分者本人。只有在不断地提高职工觉悟程度的基础上,内部劳动规则才能顺利地贯彻,劳动纪律才能真正得到巩固,依靠行政处分来维持劳动纪律那是不能持久的。因此,巩固劳动纪律是长期的共产主义教育,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制订完成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而是意味着新的工作的开始。劳动规则本身不会自发地起作用,它须要通过我们的许多日常工作来实现,我们不仅不能结束巩固劳动纪律的日常工作,而是应该更有计划地、更持久地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建立专责的工作机构,随时深入地检查劳动规则的执行情况,大力地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充实和健全工会小组的生活,活跃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劳动竞赛,把巩固劳动纪律的工作纳入经常化的轨道。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