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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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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10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
  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据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刘绍忠、张东波)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颁布施行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军队工程建设工作为军队作战、战备、训练、科研、生活和生产需要提供工程设施保障,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次颁布的新条例是对改革开放以来颁布的军队后勤专业条例的第一次修订。随着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以及军队后勤改革的深入,军队工程建设管理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1991年颁布施行的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新条例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理论和江泽民关于军队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军事工程设施综合保障能力为目标,总结吸收了国家和军队成功的建设经验和改革成果,并充分吸纳了国际上通行的先进管理办法。
  新条例共14章66条,其中6章是新增加的,8章是在原条例基础上修订的。条例涵盖了军队工程建设的决策、计划、组织、指导、调控和监督等全过程,对工程建设程序、建设前期工作、项目审批权限、工程计划、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发包与承包、工程造价、工程施工、工程财务及奖惩等进行了系统严格的规范,为我军工程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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