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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侵害却又无法可依,咋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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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1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读者来信

  受侵害却又无法可依,咋办?
  晓菲
  近年来,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有效遏制住部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同时,对一些新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显出无能为力。今年6月10日,山东省希杰(青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希杰火腿产品亮相南京市场。由于产品质量、口味、包装及价格都有一定竞争优势,希杰火腿在消费者中迅速获得好评,销量大增。不幸的是从6月12日起,不断有人用针状锐器刺破希杰火腿的真空包装,造成产品漏气变质。经专家调查发现:作案者总是先揭开产品标签,扎孔后再将标签贴住针孔。显然,这是一种蓄意破坏。希杰公司和商场大惑不解,这神秘“刺客”究竟是谁?
  7月6日下午5时许,神秘“刺客”趁商场员工吃饭之际,潜入店内重施故伎,结果被员工和警方合力擒获。
  经警方初步审查,这位神秘“刺客”供认:他是当地一家食品公司的营销人员,因看到希杰产品销售业绩不错,对自家产品销量构成压力,为破坏希杰产品形象,只好出此下策。至此,真相大白,“刺客”所为显然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然而,对这种破坏竞争对手产品及声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竟没有一个予以限制、惩处的法律条文。笔者希望这种现象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尽快修改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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