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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罪恶论” 控制精神的枷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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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12
第9版(理论)
专栏:

  “人类罪恶论”,从理论实质上看只是唯心论的某种低劣表现形式。李洪志鼓噪所谓人类是有罪的,并以此作为“救世主”存在的前提,就是要用罪恶感控制练功者的精神,让他们听他这位“大师”的话,成为为其所用的工具。
  “人类罪恶论”
  控制精神的枷锁
  丁冬红
  李洪志在所谓“法轮大法”中宣扬的基本观点之一是“人类罪恶论”,说什么“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只有“法轮大法”才能“拯救”人类。这完全是一派胡言乱语。他是从三个方面来贩卖这一邪说的。
  一是假借科学名义,以极其狂妄的口气从宇宙运动、人类起源的角度发表谬论。他无视科学常识,否认人类生命是地球上的物质长期演变和进化的产物,而妄说人类是来自宇宙太空的。他说,宇宙空间有许多层次,每个层次上都有人,好人都在最高的层次上,不好的就得往下掉,第一层掉到第二层,第二层掉到第三层,层层掉下来,最后掉到地球上的是最坏的即有罪恶的人。这样,地球就成了宇宙中心的一个垃圾站。正因为地球承载着罪恶的人类,所以地球要遭到多次大劫难,这些罪恶的生命体也“应该销毁”。只有跟着他李洪志修炼“法轮功”,才能把人带到高的层次上。
  二是假借宗教名义,从传统宗教教义中断章取义,再根据自己的需要加以曲解,用来迷惑群众。比如利用佛教中的轮回说大肆宣传“业报”论,认为前世造的“业”,在这一世一定会有所回报。现世的天灾人祸,是前世的罪孽造成的;现世人得了病,也是前世作恶的报应。所以自然灾害来了不能抗,得了病不能治,否则,“就等于破坏宇宙的理,就等于这个人可以做坏事,欠人家的可以不还,这是不允许的”。结果使一些为了祛病健身、追求幸福而练习“法轮功”的群众,由于有病得不到及时医治而死亡,有的则因精神分裂而轻生送命。
  三是利用人们对某些现实社会问题的关注来发表歪理邪说。任何一个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都会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关键是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正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因此,社会上难免存在着一些未能尽如人意之处。对此,我们党和政府正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而李洪志一伙却借机兴风作浪,宣传“世风日下”、“人类堕落”,甚至别有用心地说我们的社会已经到了接近毁灭的“末劫”边缘,大有舍我其谁、取而代之的架势。
  “人类罪恶论”的鼓噪,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从理论实质上讲,这种论调只是唯心论的某种低劣表现形式。李洪志所宣扬的“人类罪恶论”缺乏起码的历史知识和宗教常识,他只是摘取了各派宗教理论的只言片语,加以任意拼凑和歪曲利用。他从整体上认定人类是有罪的,实际上是想以此作为“救世主”存在的前提,如果人们都没有罪恶,他这个“救世主”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由罪恶论到救赎论,由救赎论再到把自己作为“救世主”包装和推销出来,对于这样一种逻辑,从心理学角度看,就是他要利用别人“犯罪”来实施自己的权力,因此他需要人们“犯罪”。可见,李洪志在他组织的“小社会”中宣扬“人类罪恶论”,就是要用罪恶感把练功者的精神控制住,让他们听他这个“大师”的话,以便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值得我们警惕的是,李洪志说他“对政治不感兴趣”,但他宣扬的“人类罪恶论”却有着明显的现实针对性。他主要指的是人类的当前罪恶,而且针对的是人类整体,因此带有明显的反现实社会和反人类的倾向。我们知道,神学意义上的罪过与政治、社会意义上的罪恶是有区别的,前者讲的是人类始祖的原罪,其行为指向是道德约束;后者讲的是现实的政治罪恶、社会罪恶,其行为指向是政治权力。如果听任李洪志之流为所欲为,其结果必然是造成社会恐慌和社会动荡,我们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大好局面就有丧失的危险。
  如果说,上述“人类罪恶论”这样的妄说也被李洪志当作“理论”,只能引起人们的嗤笑的话,那么,如此粗俗愚昧的迷信说教,竟然能在一段时间内四处蔓延,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反科学、伪科学的流行,从反面证明了普及科学的重要性;愚昧迷信的猖獗,说明了人们历史、文化、宗教等知识即人文素养的欠缺;在现实问题的认识上迷失方向,更警示人们提高政治素质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只要认真贯彻“科教兴国”的战略,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培育良好的积极健康的社会风尚,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就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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