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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游必须严肃查处——对河南淮阳县农村信用社组织公款旅游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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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11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公款旅游必须严肃查处
  ——对河南淮阳县农村信用社组织公款旅游的调查
  本报记者赵佩珍
  前不久,本报收到读者来信,反映河南省淮阳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解文华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记者到淮阳县对此事做了调查。
  今年1月12日,在联社召开的基层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等人参加的会议上,解文华顶风违纪,仓促组织联社科以上干部及基层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等38人,先后分两批外出旅游。
  1月13日,解文华带领第一批旅游团16人,分乘轿车和大客车,从淮阳县出发到郑州。次日坐飞机到杭州,游览了杭州风景区。15日乘车到上海,17日飞到桂林,观赏了漓江、阳朔等景区。18日飞到武汉,后乘车回到淮阳。此行为期6天,花掉公款6.9万多元。
  1月20日,解文华又带领第二批旅游团22人,从淮阳县城出发。他们首先飞到了昆明。在四季如春的昆明市游览了西山、石林等著名景点,又飞到西双版纳。在西双版纳参观了万亩植物园。23日,一行人通过边界进入缅甸。在缅甸参观了大佛寺后,买了每张200元的门票看“人妖”表演。25日到桂林,游览了漓江、阳朔等景点后,经长沙飞往武汉。29日回到淮阳。此行为期8天,花掉公款11万多元。
  淮阳县群众及联社职工对解文华无视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规定,公然组织公款旅游,反映强烈。在第二批旅游团没有回到淮阳县之前,已有群众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了此事。中共淮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调查组进行调查,并监督联社将旅游所花公款限期收回。
  5月20日,记者在淮阳县采访时,淮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韩长岭同志告诉记者,旅游团所花公款已由个人出资全部退还。经了解,参加第一批旅游的人每人交4100元;参加第二批旅游的人每人交54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淮阳县是农业大县,群众生活主要靠农业收入。近年来,这里的干部、群众生活虽有很大提高,但多数人还达不到花几千元钱自费旅游的富裕程度。参加旅游的人退还公款,无疑给他们的生活增加了负担。
  既然群众生活不富裕,年初又是信用社工作的忙季,解文华为什么偏要在这时候匆匆忙忙地组织大家去旅游呢?据联社几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介绍说,去年11月6日,联社召开了第二次换届选举社员大会,选举出9名理事和7名监事。但是,当要通过民主方式选出理事长和副理事长时,中国人民银行周口地区中心支行一位负责人要大家用提名方式通过解文华当选,当时就遭到在场2/3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反对。这位负责人担心解文华落选,急忙宣布休会。从休会开始至记者来到淮阳县采访时已有半年多时间。正是在休会期间,解文华组织大家用公款去旅游。
  据了解,联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终于进行了民主选举,解文华落选。目前,中共周口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中共淮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就群众举报解文华的其他问题正在调查中。
  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并以此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有些地方,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淮阳县农村信用社原负责人出于某种目的,顶风违纪,花巨额公款组织干部游山玩水,就是典型的一例。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已引起当地党委纪检部门的重视,正在进一步调查该负责人的其他问题,待查清后一并严肃处理。希望各地像周口地委、淮阳县委一样,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加强本地区廉政建设。——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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