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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会议学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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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11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永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会议学法
  近年来,河南永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会议学法”制度,即每举行一次会议都学习法律。
  在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的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根据会议审议的主要议题确定学习哪方面的法律,由办公室一并和例会议题提前半个月通知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除要求围绕议题搞好调查研究外,强调要认真学好法律。如在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例会上,重点审议政府关于土地管理工作情况,首先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委员们对照法律,提出在新城建设征用土地方面,存在着有的单位征而不用,造成土地荒芜等问题。市政府责成土地管理局认真查处,征收土地荒芜费3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新城建设。
  每月的25日,是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和办公室主任例会的日子。在交流情况、研究工作前,也要学习法律。如在乡镇人大换届期间的一次例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大家明确了选举工作中的程序、法律规定和要求,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永城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进行执法检查,在主任会议上,在执法检查动员大会上,在执法检查小组会上,都把学习法律法规放在首位。
  几年来的实践,使永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好地行使依法监督的权力,才能使监督富有成效。
  河南永城市刘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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