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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地榨取惊人的贪婪——揭批“法轮功”本质和危害述评之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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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15
第1版(要闻)
专栏:

  疯狂地榨取惊人的贪婪
  ——揭批“法轮功”本质和危害述评之七
  本报记者
  李洪志一再宣称:“我创立‘法轮功’不以营利为目的。”这句话曾经蒙骗了众多的“法轮功”练习者,然而,谎言重复千遍仍然是谎言。随着揭批“法轮功”斗争的深入,李洪志利用“法轮功”疯狂敛财被揭露。虚伪与贪婪是李洪志的真面目。
  见钱眼开,招摇撞骗;虽遇贫困,也不放过。千千万万善良的人们并不明白,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敛财之狠,给许多生活困难的群众带来怎样的危害!四川遂宁市某小学女教师,丈夫多病,家庭生活本来很困难,听人传言“法轮功”有诸多“神奇”,练到一定程度后会“三花聚顶”、“生原婴”、“死后升天”、“灵魂不丢”等等,特意花400多元买了《转法轮》、《法轮大法》等图书资料,又花547元买回录音带、录像带和李洪志的画像等,把给丈夫看病吃药的钱都花掉了。1992年,李洪志窜到当时还是贫困县的山东冠县“传法”、“治病”,办班收徒,每人交40元资料费,卷走了140多名上当受骗群众的“油盐酱醋”钱。原“法轮功”南昌辅导站站长周岩文醒悟后气愤地说,李洪志要求我们一切从简,放下名利,而他却利用我们对他的信任和崇拜疯狂敛财。每当我想到许多功友听信李洪志的鬼话去“弘法”,省吃俭用,虔诚地把自己的生活费都拿出来买书时,我的心就在流血。
  花样翻新,贪得无厌;“弟子”愈多,财路愈广。李洪志在全国各地办学习班,必收门票和听课费,少则三四十元,多则五六十元;为了诱使患者“看病”时交钱,李洪志特意制作了“功德箱”放在显眼处,患者少则10元,多则数百元,不断投钱;练功者所用书籍、录音带、录像带,以及李洪志的画像、练功服、练功垫等,都是花数十元甚至几百元钱买的。一套批发价只有150元的“讲法”录像带,在某些练功点居然卖到300元左右;一本“讲法”的书零售价往往是批发价的两倍;一个成本只有几毛钱的“法轮功”徽章要卖3元钱;一张李洪志的压膜小照片卖5元……试想,“法轮功”练习者在全国发展到200万之众,每人买几件东西,李洪志和他的同伙从练功者身上榨取的暴利就足以令人咋舌。
  非法敛财,劣迹昭彰;飞来飞去,骗到国外。几年来,李洪志到处掳掠练功者的血汗钱,并且想办法逃税漏税。据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证实,李洪志在长春办学习班收入40多万元,他自己获得门票及宣传品非法收入14.7万元,被追缴税款8655.9元;山东练功者买书,得雇车从北京拉,他们却不给开发票和收据。一次他去外地住在宾馆“传功”,敛财后悄悄溜走,至今连住宿费都未交。李洪志在传播“法轮功”的过程中,不断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最高的佛”,无时无刻不在告诫弟子们要放下所谓的“执着心”,可他自己却是一个满脑子“铜臭”的违法之徒,是一个追求物欲的暴发户。他不仅有豪宅汽车,而且首先把自己和老婆孩子“度”到了国外,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继续捞取不义之财。
  李洪志敛财最大的骗术,还是通过一套歪理邪说来欺世盗名,瞒天过海。他认定牛皮吹得愈大,愈容易使人相信:“来学我们的功,我们可以对你负责任,分文不取的”;“我告诉你,读我的书,看我的录像,或听我的录音去学‘法轮功’,真正把自己视为练功人,也同样会得到该得到的这些东西”、“我的书字字都是我的形象和法轮”、“这本书已经不能用价值来衡量了”———说白了,李洪志就是先让你接受他的“真、善、忍”,获得你的信任,再控制你的思想,让你乖乖地掏钱!这是一个多么绝妙的赚钱“三部曲”啊!
  李洪志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大肆出售非法出版物,获得的是非法暴利;在各地办班宣扬歪理邪说,收取的是不义之财;他给人拍几下、抓几把,就说能“治病”,无异于图财害命。可以说,为了牟取私利,他们敢于践踏一切道德准则和法律,他们昧着良心拿到的每一分钱,都浸透着冤死者的鲜血和受害者的泪水,他们的作为表现出惊人的贪婪。为了社会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对李洪志一伙予以严厉查处,依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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