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3阅读
  • 0回复

木雕工艺品的“内含”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16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木雕工艺品的“内含”
  焦义兵温仁峰
  繁忙的华南第一大港———广州黄埔港大码头,来往的国际船舶和港澳小型船忙忙碌碌。黄浦老港海关查验科里人来人往,业务繁忙。临近下班时,广州华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报关员急匆匆赶来,要求海关查验一票出口货物。科长立即调阅此份出口单证,申报单位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木雕工艺品”269件,“木家具”78件。职业敏感使科长察觉出该票货可能有问题。经过查验发现,木家具中混有旧的工艺品。初步认定这些旧的“竹编送饭篮”可能是珍贵的文物。事关重大,海关关长决定:请省文物专家鉴定,对货柜施加关封。
  次日一早,广州美佳雕刻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厂长周小红等人已在查验科门口等候多时了,并带着多件自称是厂里生产的仿旧工艺品,大有“兴师问罪”的架势。
  上午9时,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专家一到,海关立即展开鉴定工作。
  “木雕神、佛像9件,年代为明末清初属禁止出口文物;另61箱各式竹木雕、杂件年代为清末,出口须文管部门出证。”省文物管理鉴定委员会有着三十多年文物鉴定经验的老专家宋良璧为海关签下了有力的鉴定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周小红已涉嫌构成走私罪,关里指示立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扣留了当事人周小红。
  后据调查,该批文物是广州美佳公司老板郑锦钊在广州收购的,意图夹带偷运到日本大阪,货主是一个叫石坂保的日本人。很显然,这是一起内外勾结,有计划、有预谋的走私文物案,没想到刚一露面便折戟黄埔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