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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信息也能“专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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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17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采访随想

  高考信息也能“专卖”?
  顾兆农
  眼下,正值高考录取结果公布之际。千万考生和家长都盼望着能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和最现代化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内获知最后的结果。现代技术完全能够满足群众的这种需求。比如:利用网络和有广泛影响的新闻媒体等。然而,笔者在最近的采访中得知,今年某些地方的高考录取信息的发布权却被垄断了。如,某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就指定当地一家发行量和社会影响都很小的报纸,独家刊登高考录取名单。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这家报社在该报联合发表的“严正声明”中称:今年全省高考新生录取名单,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某报独家刊登,未经该报许可,其他报纸不得转载,如有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该报在单独发布的“重要启事”中说:在刊登考生录取名单时,欢迎厂商特约刊登。
  当笔者问及:这是不是一种信息的买断?该报的一位主任说:“这是报社经营上的事情,是一种经营的艺术。”该省高招办的同志告诉笔者:他们已经与该报签订了协议,不能再向其他新闻媒体提供考生录取的信息。由政府机关发布的重大社会公众信息,被明显地涂上了商业的色彩。
  公布高考录取名单,既是重大的社会公众信息,也是一种政务信息。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有什么必要指定一家小报独家发布?由于职能的原因,某些政府部门掌握着信息的资源,这些资源,是社会公有的,而不是某些职能部门的财产。道理很简单,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公务机关,而不是商业企业。及时地、以大众最易接收的方式,公布重大的社会公众信息,是政府机关的义务。而传播社会公众信息,是新闻媒体的基本权利。如此“指定”,不仅让人怀疑这种“义务”的纯洁性,也剥夺了被“指定”之外的新闻媒体传播公众信息的权利。
  政务信息商业化的实质是牟取部门的利益。这难道不是一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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