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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受表彰授予朱明健等10位同志荣誉称号宋强等24名同志记一等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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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0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受表彰
  授予朱明健等10位同志荣誉称号宋强等24名同志记一等功
  本报北京8月19日讯记者陈鹏报道:人事部日前作出决定:授予10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他们是:朱明健(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张业遂(外交部礼宾司司长)、刘鸿志(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处副处长)、丁雪峰(山西省河曲县人民政府县长)、王果香(女)(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王应才(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道兰(女)(安徽省合肥市郊区常青镇人民政府镇长)、张志琴(女)(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人民政府镇长)、廖太洪(四川省隆昌县国家税务局局长)、乔文国(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给予上海市闸北区临汾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宋强等24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
  人事部在奖励决定中说,当前,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正在全国深入开展,广大公务员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无私奉献,又涌现出一批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这次受到表彰的公务员,有的在领导岗位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有的工作在中央国家机关,心系人民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为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勤奋工作;有的扎根基层,锐意改革,真抓实干,艰苦创业,努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的在执法岗位上,刚正不阿,秉公办事,一身正气,为保一方平安,勇往直前,无私奉献。他们同以往受到表彰的公务员一起成为公务员队伍的先进代表,树立了新时期国家公务员的崭新形象。
  人事部号召全国广大公务员要学习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学习他们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顾全大局,遵守纪律,爱岗敬业,不计名利,甘当人民公仆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一身正气,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深入基层,发扬民主,勤于思考,尊重客观规律,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务实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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