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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元甲将军向越南国际委员会提出备忘录 要求制止法方和美国严重违反日内瓦协定的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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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12-11
第4版()
专栏:

武元甲将军向越南国际委员会提出备忘录
要求制止法方和美国严重违反日内瓦协定的行为
【新华社讯】越南通讯社河内讯: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在十二月五日交给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一份关于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区内所犯的违反停战协定的行为、特别是关于美国柯林斯的使命问题的备忘录。备忘录全文如下:河内,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五日。越南人民军总司令武元甲将军
致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主席麦·杰·德赛大使阁下主席先生:
日内瓦会议达成了在承认越南、老挝和柬埔寨三国人民的民族权利基础上结束印度支那敌对行动恢复和平的协议。
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奉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和平和尊重停战协定的政策,在协定生效以后,最忠实地和最认真地履行了所签订的协定。
人民军所有部队在各个战线上都严格地遵守了停火令。
部队的集结和转移工作都是有秩序地在限期以内完成。
我们已经把所有的战俘和被拘平民交给对方。
在法兰西联邦部队撤退后移交给我们的地区内,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保证了居民的一切民主自由。在所有这些地区内,对于那些在战时曾同对方合作的人没有采取过任何报复或歧视的行动。
越南人民军不仅在越南而且也在老挝和柬埔寨履行了停战协定。在柬埔寨和在老挝的越南志愿人员的所有的部队已经在协定所规定的期限以前,完全撤离这两个国家的领土。
我们认真地履行已经签订的协定,而法兰西联邦部队方面并没有同样做。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部在美国干涉分子的压力之下,掩护吴庭艳集团进行违反协定的活动,犯了越来越多的严重违反协定的行为。
越南停止敌对行动协定第十四条丙款规定:
“每方保证不得对任何人和团体因其在战时的活动而加以任何报复与歧视,并保证他们的民主自由。”
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第九条规定:
“越南南北两地区有代表性的负责当局,以及老挝和柬埔寨的当局,不得对战时曾以任何方式与对方合作的人员或其家属加以个别或集体的报复。”
但是,在南越的也就是说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地区内的吴庭艳集团蔑视所有这些规定,现在正对那些曾经参加卫国战争、或曾经对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表示同情的人们采取恐怖政策。据仍不完全的数字,在停火以后到一九五四年十月初仅仅两个月中,就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地区中发生了七百零九件报复、逮捕或屠杀事件,在这些事件中,有我们的同胞六百十九人被杀害,两千七百八十六人受伤,六千一百十二人被关进监狱。
在许多次血腥事件中,对方曾使用了数量相当大的军队,他们向手无寸铁的居民开枪,以致:
——在一九五四年八月二日承天省的金玳事件中,有十七人被打死,六十七人受伤,其中有许多儿童和老年人;
——在一九五四年九月七日富安省的银山、志成事件中,有七十四人被杀,五十六人受伤,十五人被捕和被监禁;
——在一九五四年九月槟椥省的梅棋事件中,有十人被杀,五百人被枪弹、刺刀或大棒击伤,一百四十人被捕和被监禁;
——在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五和二十六日芹苴省的永春事件中,有四十人被杀,一百十六人受伤,七十人被监禁;
——在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一日龙川省平成事件中有七人被杀,八人受伤,七十四人被监禁。
南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经常受到威胁。除了屠杀事件以外,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部还纵容吴庭艳的特务任意逮捕、监禁或杀害那些参加过抗战以及那些切望统一、独立和尊重日内瓦协定的人。在南部进行了成千次逮捕,被逮捕的人大多数都受到了最野蛮的拷打,并且常常不经审判就被处死。最基本的个人自由遭到了蹂躏。在从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到十月二十日的一个月中,仅在第五联区的一个乡村里,就有两百六十五人被杀或被监禁,还有十九起没收财产的事件。
言论自由被压制:在西贡,多少有点独立的报纸都先后被封。最近,吴庭艳集团曾下令逮捕了西贡—堤岸和平运动执行委员会的七位委员,其中有教授范辉通、律师阮休寿和化学家陈金观。
在南越的所有这些报复和恐怖行为都是严重破坏停战协定的行为。我们曾多次向中央联合停战委员会中的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部的代表提出抗议。有几次,我们还曾把这个问题通知国际委员会,国际委员会曾进行了多次的调查,并作了很大的努力。然而,由于对方缺乏诚意,因而情况并没有很大的改善。那些被捕的人现在仍被拘留在吴庭艳的监狱中,而新的逮捕每天在发生。上述暗杀和屠杀行为的罪犯并没有受到惩罚,虽然越南停止敌对行动协定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双方部队司令官应注意到:在各自统率下的人员中凡有违反本协定的任何规定者,应受到适当的处分。”
如果在整个南越,就是说在法兰西联邦部队的集结区内,这种报复、恐怖和屠杀的政策继续执行下去的话,那完全是由于美国干涉分子、法国军事当局和吴庭艳集团认为:只有这个政策能帮助它们维持吴庭艳当权,只有它可以通过恐怖手段阻止人民表示他们要求和平、民主、统一和独立的愿望,从而制造阻挠普选和妨碍越南统一的条件,以实现美帝国主义者的侵略政策。
日内瓦协定的许多条款都禁止双方向越南运入新的部队、军事人员、武器、弹药和建立新的军事基地。
越南停止敌对行动协定第十六条、十七条和十八条规定:
禁止向越南运入一切增援部队和军事辅助人员,以及一切增援的各种类型的武器、弹药和其他作战物资;在越南全境禁止建立新的军事基地。
第十九条规定:
“不得在双方集结区内建立属于外国的军事基地;双方应注意使划归它们的地区不参加任何军事同盟并使这些地区不得用来重新引起敌对行动或供侵略政策利用。”
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在第四条和第五条中注意到上述的条款并指出双方由此而承担的义务。
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只有严格履行这些条款才能够防止新战争和巩固印度支那的和平。
但是,无视日内瓦协定的规定,而且在这些协定签订后只不过两个月,以美国为首而法国政府参加了的马尼拉条约,就企图把南越的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区以及老挝和柬埔寨划进东南亚军事集团保护下的地区中。
马尼拉条约,缔约国名之为“东南亚防务条约”,诿称其目的是“抵抗共产党侵略”或是“防止颠覆活动”,事实上是为美帝国主义者的侵略政策、为美帝国主义者镇压东南亚民族解放运动的政策服务的一个侵略性的军事集团。而且,这个条约已经为美国正式认可了;在八个缔约国中间,只有三个国家在东南亚,并且这些国家现在都处在美国的影响之下,而拥有东南亚人口五分之四以上的大多数东南亚国家不仅拒绝参加这个条约,而且还表示反对这个条约。这个条约把南越、老挝和柬埔寨包括在一个侵略性的军事集团的地区中,这个事实更加清楚地证明了它的创始人有意阻挠在印度支那执行日内瓦协定。
正像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外交部所说的那样:“马尼拉条约严重地违反了日内瓦协定,侵犯了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独立和主权,威胁了东南亚的安全和和平。”
在马尼拉条约签订之后,法国政府和美国政府在九月底举行谈判,目的是给予法国远征军和印度支那联邦成员国军事援助。法国驻印度支那联邦成员国高级专员兼印度支那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埃利将军本人证实:“援助(法国对南越的援助)应该和美国的援助配合”,又说,“这也将采取军事形式”。
美国政府同在巴黎和西贡的某些法国统治集团分子串通一气奉行的违反停战协定的政策,在美国派到吴庭艳那里的大使柯林斯将军到达之后更是变本加厉了。据柯林斯将军本人发表的声明说,他承担的特殊任务是“给吴庭艳政府以美国的无条件的支持”和“给它以美国政府的一切可能的援助”。这种援助主要是“由美国顾问团训练越南军队”,
“它的装备将有百分之九十是美国的”。柯林斯已经断然说:“美国政府打算责成美国顾问团在埃利将军的合作下,直接训练越南国民军”,又说,在这种训练工作中,法国教官“要和美国教官密切合作”。他又说,“美国打算在这里实施在菲律宾、朝鲜和希腊实验过的计划”。
就在美国干涉者同吴庭艳集团和某些法国统治集团分子串通一气在西贡进行反对和平和日内瓦协定的阴谋的时候,在美国和法国的某些支持美国战争政策的政界人物和报纸展开了一个宣传运动,散布一些旨在欺骗舆论的别有用心的消息。据这些消息说,北越军队的兵员有惊人的增加,自从停止敌对行动以来,越南人民军的兵员增加了一倍,并且建立了“三个新的师,其中有两个是装甲师”。很明显,这些都是捏造的,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要在两三个月中把一支经过许多年的努力和战斗才能建立起来的军队的兵员增加一倍,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但是,美帝国主义者和它的走狗为了掩饰他们的侵略阴谋和破坏停战协定,必须散播这种荒谬可笑的消息。
因此,根据上述柯林斯将军的声明,不可否认的是:美国干涉者和某些敌视停战协定的法国统治集团分子正阴谋在南越执行马尼拉条约。美国干涉者正在积极准备违反越南停止敌对行动协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把新武器运入南越;违反第十六条的规定,运入新的军事人员,具体地说,运入美国教官;以及违反停战协定第十九条和最后宣言第五条的规定,利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区执行美国的侵略政策。
美国干涉者为了执行他们的侵略政策和违反日内瓦协定的政策,和法兰西联邦部队的某些军事当局人物勾结,企图用各种可能的办法来支持吴庭艳政府,一个为越南的大多数人民所唾弃的政府,一个向南越的爱好和平和自由的人民施行镇压和恐怖政策的政府。柯林斯将军一再发表的声明——据这些声明说,美国只支持吴庭艳政府,并且只承认它是南越的合法政府——更清楚地表示出:吴庭艳集团是美国干涉者的代理人所组成的。美国进行无耻干涉的政策是同印度支那和东南亚的和平愿望背道而驰的。
这些是我们希望使国际委员会知道的若干事实。然而,在这个备忘录里,我们还没有提到其他违反停战协定的行为。例如:用强迫和欺骗的手段来使我们成千上万的同胞到南部去而置他们于悲惨和贫困的境地,拒绝把全部战俘和被拘平民移交给我们。
上述的事实证明:
一、吴庭艳集团正在违反日内瓦协定,在南越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区内实行报复、歧视和屠杀的政策;
二、美国干涉者违反日内瓦协定,随着派遣柯林斯出使西贡,正在准备把新的武器和军事人员运入南越,目的是在吴庭艳集团和某些敌视停战协定的法国统治集团分子的配合下,把我们国家的这一部分变成美国的一个军事基地;
三、目前在南越的法兰西联邦部队的军事当局本身就正在参加这些违反停战协定的行为,虽然他们是这项协定的签署者,并且负有执行这项协定的责任。
上述违反停战协定的行为的性质是严重的。这些行为的目的是要用暴力来反对我们南越同胞们要求和平、独立、统一和民主的意志。它们的目的也是要把我们国家的南部并入以美国为首的侵略性的东南亚军事集团。它们的目的是要制造条件来阻挠不久将举行的普选,阻碍我们国家的统一,破坏越南政治问题的解决,也就是破坏日内瓦协定最重要的条款,即关于越南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以及通过自由普选来实现统一的条款。这些行为是美国侵略计划的一部分,这个计划是要把南越变成美国的一个殖民地,利用南越作为有利于美国在东南亚的备战政策的一个军事基地。结果是,在南越的违反日内瓦协定的政策,严重地损害了日内瓦会议产生的有利于和平的气氛,阻碍了越南北部地区和南部地区之间的良好关系的恢复,阻碍了越南和法国之间的良好关系的建立,阻碍了在印度支那和东南亚的和平的巩固。
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奉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命令,强硬地斥责上述有系统的违反日内瓦协定的行为。
它认为美国干涉分子和吴庭艳集团对于这些违反协定的行为应该负主要的责任;然而,由于这些行为是发生在法兰西联邦部队集结区内,而且由于法国军事当局曾同美国干涉者和吴庭艳串通一气,所以,曾在协定上签字以及代表法国政府负责执行协定的法兰西联邦部队总司令部,对于这些违反协定的行为也应该分担责任。
鉴于国际委员会负有监督和监察的任务,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希望国际委员会对于上述违反协定的行为特别注意,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便日内瓦协定得到尊重,尤其是越南停止敌对行动协定的第十四条丙款、丁款和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各条得到尊重。
上述违反协定的行为已经引起越南全体人民的愤慨。越南人民为争取和平、独立、统一和民主而斗争的意志是不可动摇的。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协定的政策是一贯的,越南人民军总司令部坚决执行这个政策。我们确信:由于我们的政府和人民的努力,由于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各国和各国人民的同情,由于国际委员会的努力,越南和东南亚的和平是会巩固的,美帝国主义者和他们的走狗们的破坏协定的阴谋是注定要失败的。日内瓦协定必须得到尊重。
主席先生,我很高兴能向国际委员会表示我衷心的敬意。
越南人民军总司令武元甲将军(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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