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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颁布防止洗黑钱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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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24
第7版(国际)
专栏:

  泰国颁布防止洗黑钱法
  本报曼谷8月22日电记者成元生报道:泰国政府8月20日正式颁布并实施防止洗黑钱法。根据这项法律,凡向银行、金融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办理存款或提款超过现金200万铢(约合5.2万美元)的都必须填表登记申报人、金钱来源、使用目的和受款人等资料,再由金融机构呈报防止洗黑钱委员会审核。
  如该委员会怀疑个人、银行或厂商违反防止洗黑钱法,有权暂时没收个人、银行和厂商的财产90天。任何人违反防止洗黑钱法,将会被判1年—10年有期徒刑或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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